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什么是买卖合同留置权,留置权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什么是买卖合同留置权,留置权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一、买卖合同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1、成立
留置权的成立:
依物权法律制度之规定,留置权之成立,需具备以下要件: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2)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3)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另依我国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
2、效力
留置权的效力:
(1)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2)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3)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5)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债务人与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7)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质权与未登记抵押权并存时,质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二、留置权适用范围
留置权的主体、客体及其权利义务,只有通过适用,才能使其在运动中以动态的形式联结起来,发挥担保的作用。那么留置权的适用领域即适用范围如何呢?《民法通则》第89条第(四)项规定:“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根据这一规定,留置权只有在法律对其有直接规定时才能适用,如果法律没有具体规定留置权这一担保形式,则不能适用。
留置权为法定担保权,其成立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约定创设留置权,但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的适用。依据《担保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留置权只限于在法律规定的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范围内行使。法律未作规定的,不适用留置这种担保方式。
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有偿地保管寄托人交付的寄托物,并在期限届满或依寄托人请求时将原物返还寄托人的合同。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运输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将承运的货物运送到指定的地点,货物托运人为此支付运价的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是指一方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依照他方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他方应接受所完成的工作并给付约定报酬的合同。
1、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
2、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
3、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
4、留置权可适用于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
5、留置权可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
6、留置权可适用于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
本文主要讲述买卖合同留置权问题,有留置权的概念、成立到底要件以及效力,第一部分主要就是给读者们概括的了解留置权。而第二部分主要从适用范围出发,让读者能从中找寻到自己所需要的范围,能够更加清楚的知道有关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您来电咨询的在线律师。



·运输合同违约赔偿是怎么规定
    运输合同违约赔偿是怎么规定的运输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的类型,在违约之后,也是需要进行承担责任的。那么,运输合同的概念、特征有哪些呢?运输合同违约赔偿、运输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签订的二次转租合同是否有效
    签订的二次转租合同是否有效一、签订的二次转租合同是否有效?二次转租合同符合以下条件就具有法律效力:①主体合格。当事人应具备订立合同的条件。②意思表示真实。③行为......

·签了空白合同不去上班可以吗
    签订合同可以不去上班,因为劳动关系不存在。没有影响。签订空白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劳动合同之中必须要包含的内容包括薪资、工作的时间以及会解除劳动关系的日期等,若是单位让职员签......

·合同违约金扣多少
    合同违约金扣多少合适?一、合同法违约金的上限合同法解释(二)规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1.3倍。合同法第114条规定......

·合同履行不能需要解除合同吗?
    现在我们的生活有很多的方面是关于合同的,签订合同之后有时一方是不能够履行合同当中的规定的,对于这样的情况一般都是会按照合同当中的违约规定来进行处理。如果不能履行合同的规定......

·机电设备购销合同的内容
    机电设备购销合同的内容在对机电设备进行采购的时候,需要熟知机电设备的性能特性,严格把好质量关,这直接关系到机电设备的生产效率。签订机电设备购销合同时,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