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夫妻分居办理离婚证据有哪些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夫妻要是以分居方式来离婚的话,那么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才行。而此时要求夫妻必须是以感情不和而持续分居至少两年的时间,这就需要用证据证明夫妻分居。那么夫妻分居办理离婚证据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分居办理离婚证据有哪些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二、分居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1、分居多久都不可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必须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的,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2、因感情不和分居时间满两年的,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3、分居原因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而其他原因如:工作调动、学习进修等均不符合这项规定,即使分居两年以上,也不能以分居为依据,要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4、分居满两年后,对方仍然不同意离婚的,但是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同时有证据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即使对方坚持不肯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5、在没有分居事实,对方又不同意离婚的时候,分居只是可以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而不是必须。没有分居事实,但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同样可以判决离婚。6、分居期间,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对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有什么意义上,分居期间,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也应当支付必要的抚养费。分居期间孩子由谁抚养,对抚养孩子一方争取孩子抚养权有很大帮助,对不抚养孩子一方争取抚养权非常不利。关于夫妻分居办理离婚证据的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在分居离婚中,也有一些具体的问题是需要当事人格外注意的,比如事先签订一份分居协议书、对财产作出约定等等。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诉讼离婚要去哪申请 怎么办理起诉离婚的手续
    一般说协议离婚才是说申请,而诉讼离婚自然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夫妻协议离婚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而要是诉讼离婚要去哪申请呢......

·起诉离婚是在哪里起诉才好
    我们都知道,要告谁,就去谁住所地的法院起诉。但是有时候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因为各种条件限制,没办法去另一方住所地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到底起诉离婚是在哪里起诉才好呢?要是你不......

·有些夫妻在结婚之前签订了一些忠诚协议
    有些夫妻在结婚之前签订了一些忠诚协议,就比如那种有关出轨的协议,一方出轨后离婚就要净身出户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呢,在存在这种婚前协议的离婚案件中,财产的分割是否受此协议约束......

·婚姻无效的申请主体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

·国家赔偿两个时效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国家赔偿两个时效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一、什么是时效时效,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时间,将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的制度。此项制度“利用人类趋利避害的本能,通过设定对权利或义务......

·起诉离婚没证据证明办理离婚应该怎么做?
    法院判定夫妻离婚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连一点感情也没有了,名存实亡,但如果法院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没有感情存在的情况下是否还可以离婚,那么对于起诉离婚没证据证明办理离婚应该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