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对于仓储合同有什么特征?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仓储合同有什么特征?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仓储物的储存条件和储存要求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作出规定,需要在冷冻库里储存或是在高温、高压下储存,都应通过合同订明。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易渗漏、易腐烂、有毒等危险物品的储存要明确操作要求储存条件和方法。原则上有国家规定操作程序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国家规定的,按合同约定储存。1、保管人必须是具有仓库营业资质的人,即具有仓储设施、仓储设备,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这是仓储合同主体上的重要特征。2、仓储合同的对象仅为动产,不动产不可能成为仓储合同的对象。3、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4、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5、仓储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保管人提供储存、保管的义务,存货人承担支付仓储费的义务。6、仓单是仓储合同的重要特征。二、仓储合同包括哪些内容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货物的品名和种类;2、货物的数量、质量及包装;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4、进出库存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5、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6、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7、责任的划分和违约处理;8、合同的有效期限;9、合同应订明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期限,以便对方作好相应的准备。仓储合同多数出现在一些货物存放的过程中,此时存货人可能并没有合适的仓库可以存放这些货物,于是只能格外使用他人的仓库来堆放。而此时双方之间最好就签订相应的仓储合同,以免之后货物出现什么问题,给彼此的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有一方违约,可以支付违约金么?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有一方违约,可以支付违约金么?合同您都很熟悉,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多事情都会涉及到合同,因为使用的普遍,法律方面是有严格的规定的,同时也有对违约的规定,有......

·建材购销合同样本怎么写?
    建材购销合同样本怎么写?建材购销合同购货方:(以下简称为甲方)供货方:(以下简称为乙方)一、产品名称:二、数量:___块。三、价格:___(含税价)。发票要根据甲方的要求开具(如页岩......

·合同通常有哪些
    合同通常有哪些条款,合同条款有哪些我国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和形式都有相应的要求,毕竟它不同于口头约定,是比较正式的。所以,当事人在签合同时,合同的内容一定要包含法律规定的基本条......

·编织袋购销合同模板是什么样的?
    编织袋购销合同模板是什么样的?编织袋购销合同合同编号:需方(甲方):签订地点:供方(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

·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答辩状
    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答辩状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答辩状答辩人: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被答辩人: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答辩人诉被答辩人买卖......

·经济合同的的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
    经济合同的的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经济合同纠纷发生后,如何向人民法院起诉(一)从经济合同的地域管辖区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