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劳动合同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劳动合同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

我们可以知道劳动合同可以约束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劳动者在权益被侵害的时候不会没有法律依据,所以劳动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包含两层意思。

一是劳动合同应当依法订立,即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是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者违反合同的规定,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1)按劳动者是否在编分为:正式工和临时工劳动合同。

(2)按招工对象不同分为:城镇劳动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和农民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

(3)按用人方式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借调合同。

(4)按劳动者一方人数不同分为;个体和集体劳动合同。

(5)按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的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期限的劳动合同。

(6)按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分为: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个体经营单位等劳

(1)按劳动者是否在编分为:正式工和临时工劳动合同。

(2)按招工对象不同分为:城镇劳动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和农民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

(3)按用人方式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借调合同。

(4)按劳动者一方人数不同分为;个体和集体劳动合同。

(5)按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的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期限的劳动合同。

(6)按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分为: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个体经营单位等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

(2)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转产、调转生产任务,或者由于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单位的工作任务。

(3)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自然灾害,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4)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

(5)法律允许的其他情况。

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一个体现在其订制是依据法律的,另一个是其能够是法律的约束力,能够约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不良行为,保障两方的利益。法律效力都是两面的,一面是保护,一面是约束。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如果没有这样的约束,法律的意义就不存在了。




·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拖欠工资怎么处理一、拖欠工资怎么处理?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

·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的内容是什么?
    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的内容是什么?现在很多商品房都是精装修的,开发商会将装饰装修工程交给装修公司设计施工。为了保证精装修房屋质量,装修公司要按照严格规范操作。如果房子交付......

·一、如何提供误工费证明材料?
    一、如何提供误工费证明材料?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工人到工地干活时,首先得和单位签署一份劳动合同,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合同到期之前,单位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属于违规行为,工人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那么......

·是不是工伤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后才能确定
    是不是工伤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后才能确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

·门窗工程质量保证时间是多长?
    门窗工程质量保证时间是多长?工程从施工到工程验收合格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是双方按照合同或着法律规定约定的保修期进行履行质保期义务的期限。质保期内工程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