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企业职工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企业职工合同到期后怎么办?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重新续约,如果劳动者不想跟单位续约的话应该提前三十天告知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续签劳动合同。2、如果职工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双方劳动关系解除,职工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3、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愿意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则应该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关系。二、劳动合同期限是怎么分类的?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较长的5年、10年,具体期限长短应根据用人单位情况、岗位情况和劳动者情况自主确定。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签、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否则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综上所述,职工到企业工作,签署的劳动合同基本都是固定期限合同,里面规定了合同的到期日。如果合同到期,职工可以选择续签或者不续签。这里要注意,职工主张续签的,而企业拒绝办理手续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话,企业应该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流程是什么?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流程是什么各种各样的工程修建每天都在发生,关于工程质量的等级评定,首先是建立在工程质量过关的基础之上的,只有工程质量合格了才会涉及到质量的等级评定。所以......

·单位拖欠工资的该怎么维权
    职工为单位提供了劳动,创造了经济效益,而作为单位也应当按照之前约定的工资数额,及时、足额的发放工资。但现在却经常出现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遇到这样的情况职工应该怎么维权呢?......

·最新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劳动合同法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息息相关的,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当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则很有可能损害了劳动者的相关权益,是要进行赔偿的。那么按照最新劳......

·员工如果想要和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话
    员工如果想要和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话,当然,首先要做的肯定就是提前和用人单位协商。当然也有一部分的公司,因为人手暂时紧缺,所以对于员工提出来的解除事实劳动关......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列对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列对双倍工资解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双倍工资的规定工资福利劳动假期辞退解雇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在我国劳动关系三年合同到期怎么办
    相信在有些劳动者眼中看来,自己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以后就意味着事实劳动关系已经结束,甚至会担心自己因为劳动合同到期的问题就正式的下岗。确实也有不少用人单位就是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