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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车辆有旧伤的是否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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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车辆有旧伤的是否需要赔偿?首先,交通事故车辆有旧伤的的情况下,也应当按照交警部门认定的赔偿情况进行赔偿。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再次,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另外,最高人民法院第24号指导案例的裁判要点:“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没有过错,其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影响不属于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法定情形”。也就是说具体怎么赔偿,赔偿多少金额要看伤残等级鉴定结果。而受害人的旧伤不属于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法定情形。二、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交通事故伤残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根据受害者直接所受的损伤进行定级。交通事故伤残旧伤复发可以再次向交警队提出或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相关费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机动车一方造成本车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害的,在强制保险金额范围内,保险公司都必须予以赔偿,而不论该损失何时被发现,弥补该损失费用何时被支出。因此,若车祸赔偿判决以下,被告并执行了相应赔偿,但原告发现因车祸导致隐形伤害的,或旧伤复发的,甚至死亡的,被告都需再赔偿。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由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方进行合法的认定,避免出现双方推诿导致交通事故难以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有旧伤的情况下,可以向交警部门说明相关情况,由交警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赔偿情况的相关说明,双方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出现矛盾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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