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恶意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如何分割?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恶意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如何分割?

一、恶意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如何分割?

恶意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平等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共同债务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容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5、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偿还的,从夫妻个人所得财产偿还。

(三)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自接受父母分家析产的财产,确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而继承分得的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因继承分得的债务也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如果生产经营的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另一方也分享,由此而产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所欠第三人债务应属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共同分割的,但是对于那些夫妻一方不承认其属于共同债务的情形,极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恶意的共同债务。但是只有能拿出确实的证据的,才不会被认定为是共同债务,也就并不会涉及到债务的分割的我问题。


·10年期公司债券利率怎么算?
    10年期公司债券利率怎么算?很多人对债劵不太理解,不知道债劵是用来做什么的,其实债劵是公司进行融资的一种方式。当公司资金出现短缺的状况,公司可以通过发行债劵进行筹集资金,以......

·债权债务一人处理时合同是否会继续
    债权债务一人处理时合同是否会继续(一)、混同原因1、概括承受。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主要有:(1)、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因同归于合并后的企......

·罚款折抵罚金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罚款折抵罚金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一、罚款折抵罚金的法律依据有哪些?行政处罚中没收的财产不可以折抵刑事处罚中的罚金。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构成......

·三方委托收款协议范本
    三方委托收款协议范本三方委托收款协议范本三方委托收款协议?甲方:___________租赁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丙方:___________证券有限公司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_......

·没有合同拖欠货款怎么办?
    没有合同拖欠货款怎么办?在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的今天,有的企业管理人为了在简便的操作流程下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与对方当事人在仅达成合意却未签到合同的情形下进行经济贸易活动,岁......

·担保借款和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担保借款和抵押借款合同范本担保借款和抵押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抵押人(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抵押权人(乙方):住所:法定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