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计算机犯罪网络犯罪的形式有哪些?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计算机犯罪网络犯罪的形式有哪些?


科技的发展使得计算机日益成为百姓化的工具,网络的发展形成了一个与现实世界相对独立的虚拟空间,网络犯罪就孳生于此。由于计算机网络犯罪可以不亲临现场的间接性等特点,表现出形式多样的计算机网络犯罪。


1、网络入侵,散布破坏性病毒、逻辑炸弹或者放置后门程序犯罪


这种计算机网络犯罪行为以造成最大的破坏性为目的,入侵的后果往往非常严重,轻则造成系统局部功能失灵,重则导致计算机系统全部瘫痪,经济损失大。


2、网络入侵,偷窥、复制、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信息犯罪


网络的发展使得用户的信息库实际上如同向外界敞开了一扇大门,入侵者可以在受害人毫无察觉的情况下侵入信息系统,进行偷窥、复制、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信息,从而损害正常使用者的利益。


3、网络诈骗、教唆犯罪


由于网络传播快、散布广、匿名性的特点,而有关在因特网上传播信息的法规远不如传统媒体监管那么严格与健全,这为虚假信息与误导广告的传播开了方便之门,也为利用网络传授犯罪手法,散发犯罪资料,鼓动犯罪开了方便之门。


4、网络侮辱、诽谤与恐吓犯罪


出于各种目的,向各电子信箱、公告板发送粘贴大量有人身攻击性的文章或散布各种谣言,更有恶劣者,利用各种图象处理软件进行人像合成,将攻击目标的头像与某些黄色图片拼合形成所谓的写真照加以散发。由于网络具有开放性的特点,发送成千上万封电子邮件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其影响和后果绝非传统手段所能比拟。


5、网络色情传播犯罪


由于因特网支持图片的传输,于是大量色情资料就横行其中,随着网络速度的提高和多媒体技术的发展及数字压缩技术的完善,色情资料就越来越多地以声音和影片等多媒体方式出现在因特网上。


二、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定义


所谓计算机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运用计算机技术,借助于网络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的总称。既包括行为人运用其编程,加密,解码技术或工具在网络上实施的犯罪,也包括行为人利用软件指令,网络系统或产品加密等技术及法律规定上的漏洞在网络内外交互实施的犯罪,还包括行为人借助于其居于网络服务提供者(即网站ISP、分为网络接入提供商IAP和网络信息提供商ICP)特定地位或其他方法在网络系统实施的犯罪。通过其他途径对网络实施的犯罪,如盗窃联网计算机这种犯罪不在其列,不能把与网络有关的犯罪行为统统归属于网络犯罪范畴。简言之,计算机网络犯罪是针对和利用网络进行的犯罪,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危害网络及其信息的安全与秩序。


计算机网络犯罪是一种新型的犯罪活动,主要手段是在互联网上通过传播病毒、设置钓鱼陷阱等手段,来进行欺骗、诈骗或者偷窃当事人信息资料。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和网络文化的发达,危害非常大,传播的速度非常快,一旦发现就应当立即制止和处理,避免造成大面积的网络犯罪行为。




·醉驾会在哪进行刑事拘役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
    醉驾会在哪进行刑事拘役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留所,就关押在本地拘留所服刑就行......

·进拘留所拘役多长时间可以看望?
    一、进拘留所拘役多长时间可以看望?进拘留所拘役刑法中规定的可以看望犯人的时间是:拘役期间一般不可以探视。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在执行期间......

·沈阳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抢劫罪是我国严厉打击的犯罪之一,它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曾有人问过我们,如果在沈阳实施了抢劫行为,那么沈阳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为您讲解了抢劫罪的......

·刑事案件司法鉴定复议需要注意些什么?
    刑事案件司法鉴定复议需要注意些什么?一、选择复议申请时间/资料时注意(1)针对刑事诉讼案中的司法鉴定是可以复议的,但是在没特殊情况下必须是在开庭审理前提出。(2)需要准备复议申......

·侵占罪立案标准金额如何判定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5000—10000元。数额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纵走私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放纵走私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一条【放纵走私罪】海关工作人员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