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因重大违纪辞退劳动者可以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因重大违纪辞退劳动者可以吗若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该严重违纪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且该规章制度已经明确告知员工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该情形下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公司辞退员工需提前通知的情形有几种在下列情况下,公司要辞退员工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其实都是享有解除权的,但为了更好的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中对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作出了比较严格的限制,不允许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除非是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或者具有法定的情形。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在我们的生活中,因不清楚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一些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经常会跑冤枉路。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究竟有哪些......

·农民工利用法律援助怎么讨薪?
    农民工利用法律援助怎么讨薪?根据我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在民事和行政案件中,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院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工人施工时触电死亡谁担责?
    工人施工时触电死亡谁担责?工人在施工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一些情况而导致人身受到损害,尤其是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触电事件,此时最严重的情况就是造成工人的死亡。那要是工人施工时触电死......

·一、上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上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

·工厂员工入职合同范本怎么写?
    在劳动者通过用人单位的面试其满足其他要求之后,用人单位通常是会与职员签署劳动合同的,不同的合同、协议的范本是不样的。现在大城市有很多老民工,由于知识能力受限,一般只能进工......

·申报工伤需要哪些材料?
    申报工伤需要哪些材料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