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专利共有权人如何行使权利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专利共有权人如何行使权利1、约定优先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这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专利作为一种各专利权人共有的一种私人财产,何时申请,如何处分,理应由他们自己决定,而非法律强制规定。2、专利权共有人单独行使的情形(1)专利权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专利,所得收益归实施人所有。(2)专利权共有人可以不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普通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3、专利权共有人需一致同意行使的情形除了共有人有约定、共有人可以单独行使情形之外,行使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如共有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需要共有人全体同意。二、专利权人分为哪几类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包括三种类型:1、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专利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2、发明人、设计人。《专利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完成的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有。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其他从事辅助工作的人,不应当被认为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3、共同发明人、设计人。《专利法》第八条规定,由两个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协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称为共同发明创造,完成此项发明创造的人称为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除另有协议外,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共同发明人,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共同发明人共有。能够成为专利权人的就包括发明人、设计人所在的单位、发明人和设计人、共同发明人和共同设计人。而在共同发明中,专利申请权归共同发明人所有,而之后被依法授予了专利的,那专利权也是属于共同发明人共有的。但是在专利权的行使上面,可能就需要区分一下不同的情况了。



·什么是著作权的主体?
    什么是著作权的主体?(一)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直接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著作权的原始主体。所谓直接创作的作品:指作者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自己的技巧和方法,直接(......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规定是什么?第十五条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

·专利公开后的优先权还存在吗?
    专利公开后的优先权还存在吗?只要递交国际申请的日期距国内申请日不超过12个月就可以要求优先权。对于发明申请,是否申请公布,并不是导致其能否被要求优先权的因素。申请人自发明或者......

·书籍著作权保护规定是怎么样的?
    书籍著作权保护规定是怎么样的?书籍著作权保护规定是包括预防著作权侵权措施和著作权认证方法,(一)预防著作权侵权措施著作权也可以采取预防侵权措施,在选择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平台登记......

·商标许可方式包括什么
    商标许可方式包括什么一、商标许可方式有哪些(1)独占使用许可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时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

·商标授权书的格式是什么?
    商标授权书的格式是什么样的?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会发现,每一件商品都有其对应的商标,若想要获得该商标的授权,就要写授权转让书,那么商标授权书是怎样写的呢,其实商标的授权书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