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专利共有权人如何行使权利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专利共有权人如何行使权利1、约定优先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这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专利作为一种各专利权人共有的一种私人财产,何时申请,如何处分,理应由他们自己决定,而非法律强制规定。2、专利权共有人单独行使的情形(1)专利权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专利,所得收益归实施人所有。(2)专利权共有人可以不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普通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3、专利权共有人需一致同意行使的情形除了共有人有约定、共有人可以单独行使情形之外,行使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如共有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需要共有人全体同意。二、专利权人分为哪几类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包括三种类型:1、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专利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2、发明人、设计人。《专利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完成的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有。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其他从事辅助工作的人,不应当被认为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3、共同发明人、设计人。《专利法》第八条规定,由两个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协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称为共同发明创造,完成此项发明创造的人称为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除另有协议外,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共同发明人,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共同发明人共有。能够成为专利权人的就包括发明人、设计人所在的单位、发明人和设计人、共同发明人和共同设计人。而在共同发明中,专利申请权归共同发明人所有,而之后被依法授予了专利的,那专利权也是属于共同发明人共有的。但是在专利权的行使上面,可能就需要区分一下不同的情况了。



·著作权的期限有哪些类型
    保护著作权的期限有哪些类型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商标注册申请书格式
    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在我国是受到比较全面地保护的,侵犯他人商标的话,可能会被判处刑罚,还会承担一定的金钱上的赔偿,但是这前提是商标的所有权人已经向有关的商标登记管理部......

·专利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专利权人如何放弃专利权
    在被授予了专利权之后,那么申请人就会成为专利权人,此时自己的专利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自然专利权人也会享受到一定的权利。那究竟专利权人的权利有哪些呢?而专利权人其实也是可以放......

·商标侵权销售者追责方式是什么?
    商标侵权销售者追责方式是什么?(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

·我国主要授予的专利类型有哪些
    我国主要授予的专利类型有哪些我国专利有以下的种类: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香港专利法中规定有:标准专......

·著作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著作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现实中,不管转让的是什么,当事人最好都签订一份转让合同,对于著作权的转让来看,同样如此。但由于著作权转让专业性比较强,因此了解清楚著作权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