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一、没有立遗嘱房产如何继承?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没有立遗嘱房产如何继承?按照法定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二、房产继承的条件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2、继承遗产人应当是被继承人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则按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正式继承房产之前先要搞清楚一个问题,那就是这套房产是不是逝者一个人的,比如丈夫去世了,那么妻子也是共有产权人的情况下,丈夫的父母和子女能够继承的只是这套房子一半的产权,即使是作价分割房款,也是半套房款。



·婚前房产不需要公证的情况有哪些
    未婚男女在结婚之后,往往都会将自己的婚前房产办理一个公证,这样日后也就会减少夫妻之间因为财产而发生纠纷的可能性了。但有些情况下其实不用进行公证的,那到底婚前房产不需要公证......

·在房管局备案的房子怎么变更合同?
    在房管局备案的房子怎么变更合同?一、在房管局备案的房子怎么变更合同商品房备案合同,是可以更改的,但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注销和变更的工作程序》第二......

·遇到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该怎么办
    为了了解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购房者应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出现质量问题如何承担责任等内容做出书面约定。但对于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也不是......

·一、买房子贷款贷不下来怎么办
    一、买房子贷款贷不下来怎么办如果房贷没办下来,用户需要做以下几件事情:1.积极了解具体问题。如果购房贷款迟迟没有批下来,用户需要积极和银行沟通无法审批的原因,如果是用户本人......

·老人死后多子女房产继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老人死后多子女房产继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一、老人死后多子女房产继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

·一、卖房合同签了离婚房子怎么办?
    一、卖房合同签了离婚房子怎么办?离婚后购房合同可以申请更名,具体申请更名流程如下:1、如果签订了正式购房合同,但还未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合同更名也仅限于解除原合同再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