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怎么写,有何要求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我们知道用人单位和职工要签订劳动合同来维护我们的权益,但是如果我们面对一些不公或者想要解除合同时,我们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怎么写。同时我们应该知道哪些法律来解决相关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相关的合同写法,以及法律要求。

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 ?

用人单位:

职工: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双方劳动合同自20××年×月×日解除

2、用人单位一次性给予职工经济补偿金×元

3、×月×日前双方办理交接,职工退还公司物品、交接工作,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未发工资×元、经济补偿金×元

4、用人单位依法办理社保转移、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5、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社保部门一份

二、法律依据

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需具备法定情形,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如下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具体情形有: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具体有: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5、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无过失性辞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性裁员),具体情形有: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有: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届满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的;

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届满,用人单位提出续约的条件未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而终止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有:

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2、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原因主要在于用人单位,如经营困难而经济性裁员,因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致使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等,劳动者没有过错。

相信您看完文章已经知道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怎么写,我们除了给您介绍了一份解除协议之外,也给您介绍了一些法律,希望在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如果遇到一些问题应该如何解决,不要被蒙骗。如果您希望了解更多
·深圳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的内容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分长期和临时两种,个体工商户长期营业执照有效期为四年。营业执照都需要进行每年的营业执照审核,过期不验者营业执照作废。而且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应当到办理......

·工伤伤残鉴定由谁申请书?
    一、工伤伤残鉴定由谁申请书?公司和个人都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书,申请工伤等级鉴定。二、工伤伤残鉴定怎么做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1、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1)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期限......

·法律是如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条款
    当用人单位与个人解除劳动合同时,个人应理清用人单位属于哪种情况与自已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时,个人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下面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1.《中华人......

·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完整版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1)劳动合同期限。指劳动合同效力所及的时间长度,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2)工作内容。指劳动法律关系所......

·土地使用权在在建工程怎样转让
    土地使用权在在建工程怎样转让一、在建工程及相关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