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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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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案件,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或者通知其应当立案侦查的诉讼活动。
·立案的条件
立案的条件是指决定立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件。它是判明立案决定是否正确的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
·立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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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不立案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立案是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的起点,在实践中分为刑事案件立案与民事案件立案两种。刑事立案针对刑事工作而言,其不立案也针对此而言,涉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本......
·立案的材料来源
刑事立案材料,主要有以下几种来源:一、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刑事诉讼法8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
·什么是立案
所谓立案,是指公案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举报、控告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降案件交付侦查或者审判的诉讼活动。&n......
·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发布时期:2001-03-09) 第一条 为了及时打击狱内在押罪犯的又犯罪活动,确保监狱的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和第87条规定,在立案阶段,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认为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有权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进行立案侦查。
此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和第87条规定,被害人对公安司法机关的不立案决定不服的,有权向决定机关提出申请复议,原决定机关应当认真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答复申请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被害人认为不正确,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在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三项的规定时,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
刑事诉讼法通过上述内容的规定,既是赋予被害人有提出申请、申诉的权利,又明确了人民检察院对不立案实行监督的职责,同时还对公安机关提出了严肃对待不立案决定及认真接受被害人、人民检察院监督的要求,使现实中存在较严重的应立案而未立案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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