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如何从公司里提出股东资格?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如何从公司里提出股东资格?方法如下:1、投资者退出方式:(1)通过股票上市退出企业;(2)通过股份转让退出企业;(3)管理层收购(MBO);(4)股权回购;(5)国内股权交易;(6)离岸股权交易。2、股东退股的申请条件(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扩展资料:股东退股会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股东的投资构成公司资本,公司资本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重要物质保证。我国旧公司法实行的是法定资本制,《公司法》严格遵循了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的资本三原则,以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债权人的利益。旧《公司法》第34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得退股的规定,即是资本三原则的具体体现之一。如果允许股东退股无疑是对资本维持和资本不变原则的破坏,从而危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一般来说,股东如果想退出公司的话,可以选择股权转让的方式。股权转让如果是给已经算是公司的股东的话,是可以直接转让的,但是如果想给公司外的人的话是需要公司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股东想要退出公司还可以选择的方式就是让公司回购,这样子公司可以回购股东手里的股权也是可以的。我们还可以通过公司减资的方式股东退出公司,但是这种方式一般来说周期比较长,而且程序复杂,还需要其他股东的配合,相对来说要麻烦一些。公司连续盈利,但是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红,股东可以提出退股。此外,如果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了主要财产,股东考虑信任因素,也可以申请退股。股东是可以随意的处分自己的股权的,但是也有一定的前提条件,处分自己的股权应当合法合理,不可以违背法律的规定,处分股权时,如果对外转让,其他的股东还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时向内转让则不享有。



·公司经营陷入僵局公司如何处理
    我们国家对于公司经营方面有着一些明确的规定,可能有些公司也是会因为经营不善而走向衰落的局面,那么公司经营陷入僵局公司如何处理,根据相关的规定,对于公司的经营陷入僵局,公司......

·发生追尾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一)先从交强险来赔偿,交强险只要有责任(次责、同责、主责、全责),在强制三责险中的赔付金额是一样的,因为强制三责险只分有责和无责。强制三责险有责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杭州市余杭区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杭州市余杭区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因为现在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是越来越快了,最近杭州市余杭区为了让城市更加的美化就已经在到处的开始修建高楼大厦新的景观建筑物了,但是毕竟国家的土地......

·新公司法认缴制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认缴制的规定是什么一、新公司法认缴制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注册认缴,时间年限一般不会太长,在10年左右比较常见,100万注册资本代表承担的有限责任为100万,缴税是每家公司都......

·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一、公司的合同包括:1、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装饰、施工工程合同。2、公司与材料供应商、物品供应商、印刷制作商、广告推......

·有限公司股东义务在我国包括哪些?
    有限公司股东义务在我国包括哪些?您都知道的是在我们国家有权利,就意味着必须有义务因为权利和义务,它是一致的,继续要想有权利也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这一点在我们国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