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如果企业重名会被认为侵权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现在很多公司在注册的时候都想为自己的公司想一个独一无二的名字,但是在实际情况当中这种情况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因为在有的时候甚至会与其他公司重名,这也是我们无法预料到的问题,那么如果企业重名会被认为侵权吗,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重名不算侵权,现在重名的多了,哪个算侵权呢?但如果在同一工商局注册的时候如果重名,工商局是不会让你注册的。注册的时候通常有个预备程序,需要你起几个名字备着,目的就是防止与同一个工商局里已经注册的名字重复。但如果人家把名字用成了注册商标了,那就另外一个概念了,你侵犯的不是名称权,而是注册商标权了。  1、已经核准的公司名称享有名称权,与商标同名不存在侵权。但未经核准的公司名称可能侵权。  2、已经核准的公司与商标同名虽然不存在侵权,但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违法使用商标构成侵权。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的名称。  第三条 企业应当依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并申请登记注册。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综上所述,关于如果企业重名会被认为侵权吗这一问题,我们认为这个问题不能以偏来概全,因为我们并不知道我们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其他公司是否也以这一公司来注册了,现在公司太多我们无法一个个的查询,这些如果工商局给通过的话,工商局也是有一定的责任,并不是就是自己企业来承担责任。



·如何并购公司,有哪些阶段
    如何并购公司,有哪些阶段一、如何并购公司(一)并购的准备阶段在并购的准备阶段,并购公司确立并购攻略后,应该尽快组成并购班子。一般而言,并购班子包括两方面人员:并购公司......

·公司法当中挂名公司法人代表要承担什么责任?
    关于挂名法人代表很多人只是听说或者只是在哪里见过,对这个字眼比较熟悉而已,甚至有人可能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其实挂名公司法人代表就是名义上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释一下......

·在中国社会,一些企业为了对自己企业的一些商业秘密起到一个保护
    在中国社会,一些企业为了对自己企业的一些商业秘密起到一个保护作用,会规定劳动者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期限内不能再同类行业里面或者与其他有竞争关系的企业里面进行任职,......

·注册资本对公司有影响吗?
    注册资本对公司有影响吗?一、注册资本对公司有影响吗?注册资本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都是有影响的。1、由于注册手续的费用是按资金多少的百分比来算的,所以注册资金多,注册......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有哪些?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有哪些?首先来为您介绍下合伙企业和股权转让的概念。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

·桂林公司法律师是什么?
    桂林公司法律师是什么意思律师是您最熟悉不过的职业了,而且律师其实在司法体系当中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普通公民所熟悉的律师,无非就是涉及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的律师。但是除了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