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交通事故责任不赔偿怎么办?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交通事故责任不赔偿怎么办?
若有责任的一方不予配合处理及不赔偿的,车主尽快依法向事故地交警报警,由交警部门立案,调取路面监控,通知对方前来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和理赔。若对方仍不配合的,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相应损失。只要是交通事故,不管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还是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如果责任方拒绝赔偿的,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二、交通事故起诉有哪些注意事项?
1、赔偿执行有保障。现在的车辆基本已覆盖交强险,大部分购买了商业险,所以只要不是很高的伤残等级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只要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判决,拿到赔偿金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因为基本都由保险公司承担了。2、赔偿金额高。由律师提供合法合理的赔偿请求,经过法院审理,赔偿金会严格按照法律计算,相对于调解和私了,必然是较高的。3、如委托交通事故律师起诉,则不需自己费心,由律师处理全部事务。一般人对法律知识并不是很了解,即使有一般的法律知识,对于交通事故领域中包括赔偿金误工费等如何计算、如何保全财产调取材料等等专业性法律知识和操作实物也没有接触;并且自己操作还需耗费大量时间。
三、交通事故起诉的时间点如何把握?
1、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队介入调查,待交通队下发事故认定书后,各方才能就自己的损失提起诉讼。2、受伤人员在责任认定确定后,可以就自己已经花费的费用提起诉讼,但本律师认为,作为伤者如果自己有能力垫付医疗费等费用,尽量在第一次治疗完毕后提起一次诉讼,二次手术并鉴定伤残后,进行第二次诉讼,这样既保证了自己的权利,又节省了诉讼资源。3、作为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应当就自己的损失进行鉴定,确定损失额度,便可诉讼,不要耽误。综上所述,作为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其身心健康受到损害,理应从责任方那边拿到赔偿款。交通事故责任不赔偿的话,当事人可以尝试协商调解,经过交警大队调解无效的,当事人可直接发起诉讼,将对方告上法庭。经过判决,对方仍不赔偿,还能够申请强制执行。



·交通事故中要是有人重伤或死亡的话,那在作出的赔偿项目里面就会
    交通事故中要是有人重伤或死亡的话,那在作出的赔偿项目里面就会包括对伤者或死者需要抚养的人的赔偿,也就是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那此时交通事故中肇事方要承担哪些人的抚养费呢?接......

·财产保全费用是多少?申请财产保全要交多少钱?
    财产保全费用是多少?申请财产保全要交多少钱?众所周知,打官司的时候为了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当事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但是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就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才......

·诉讼离婚时提交诉讼材料有哪些要注意的
    现实中,无论夫妻是选择协议方式离婚还是诉讼方式离婚,此时都会涉及到材料的提供。当然了,在诉讼离婚时提交的肯定就是诉讼方式的材料了,这个过程中也有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那究......

·江苏省交通征地林木补偿标准内容有哪些
    江苏省交通征地林木补偿标准内容有哪些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刑事辩护律师交通征地补偿包含很多方面,比如说土地补偿费、安置费、林......

·驾车逃逸处罚是怎样的
    驾车逃逸处罚是怎样的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肇事者又有逃逸行为的话,可能会造成伤者因的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并且逃逸的行为也是十分恶劣的,此时对肇事者的处罚就会变得很重。那么......

·格式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格式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为了使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在拟定格式条款时,必须要向对方进行说明,若在对方不知道合同中存在格式条款的情形下,该格式条款的内容对该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