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在人们工作的时候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在人们工作的时候,可能因为工作原因,受到意外情况,从而产生工伤,需要向公司进行索赔和工伤鉴定的时候,首先要确定劳动者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才能进行其他的步骤,那么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的确认权呢?本站我们将会回答您的问题。
a先生受聘于某家建设工程公司,在工作中不幸因事故遭受严重伤害。事发后用人单位积极救治,并为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出具委托书委托某司法鉴定机构对a先生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参考性鉴定,后因双方对赔偿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冉先生决定依法维权。律师接受委托后,遂向市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机构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了劳动合同复印件、证人证言、注明受用人单位委托而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鉴定委托书等证据材料。经办人员审核材料后,以申请人未提交劳动合同原件为由,要求申请人先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律师认为,依据2014年1月1日实施的《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人只需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即可认定工伤。对于劳动关系的确认,《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均只规定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这是一种法律直接赋予的权力。然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而劳动关系认定又是工伤认定的必要前提,因而劳动行政部门有认定劳动关系的附随或衍生权力。因此,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请示的答复》(【2009】行他字第12号),肯定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该职权。不过,劳动行政部门附带认定劳动关系并非没有界限。《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五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发现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对劳动关系无争议或者虽有争议但通过调查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依据也比较明确的,可以在工伤认定程序中直接认定劳动关系的存在与否;而事实不清、法律不明的,则应该告知当事人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程序来认定劳动关系。综上,a先生向市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机构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了劳动合同复印件、证人证言、注明受用人单位委托而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鉴定委托书等证据材料。上述材料足以证实申请人a先生与被申请人某家建设工程公司具有劳动关系,且《工伤认定办法》第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劳动部门仅仅因为申请人提交的是劳动合同复印件就不予受理工伤认定,要求申请人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这无疑会加大申请人的诉讼成本,申请人先进行劳动关系确认,才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而劳动关系确认程序一旦启动,就会经历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的一审、二审才会有最终结果,最少会耗费一年的时间。这使得一般老百姓维权在时间上、金钱上都耗不起。所以结合上面的法律条文和材料,我们可以得出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劳动关系的确认权,在我们需要确定与公司或者企业的劳动关系的时候,我们可以到有关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鉴定,如果对鉴定结果还是存在争议,可以提出上诉,从而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认定工伤的期限是多久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
·人防工程的构造和作用是什么?
人防工程的构造和作用是什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人防工程随处可见,如小区地下停车场、地铁站地下管线等。人防工程没有统一的构成,要结合地形地势来修建,人防工程在和平年代也发挥......
·解决企业拖欠工资能法律援助吗?
解决企业拖欠工资能法律援助吗?一、拖欠工资能法律援助吗?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
·土建工程质量标准等级有哪些
土建工程质量标准等级有哪些,有哪些类型?为了土建工程质量合格,可以让建筑有所保障以及长久使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土建工程质量标准,相关部门需根据这样的工程标准来对土建工程进......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公司要辞退员工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上述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具备上述法律规......
·工会解除劳动合同意见的重要性
工会解除劳动合同意见的重要性1、工会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群众组织根据工会法第二条的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以及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
a先生受聘于某家建设工程公司,在工作中不幸因事故遭受严重伤害。事发后用人单位积极救治,并为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出具委托书委托某司法鉴定机构对a先生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参考性鉴定,后因双方对赔偿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冉先生决定依法维权。律师接受委托后,遂向市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机构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了劳动合同复印件、证人证言、注明受用人单位委托而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鉴定委托书等证据材料。经办人员审核材料后,以申请人未提交劳动合同原件为由,要求申请人先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律师认为,依据2014年1月1日实施的《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人只需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即可认定工伤。对于劳动关系的确认,《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均只规定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这是一种法律直接赋予的权力。然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而劳动关系认定又是工伤认定的必要前提,因而劳动行政部门有认定劳动关系的附随或衍生权力。因此,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请示的答复》(【2009】行他字第12号),肯定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该职权。不过,劳动行政部门附带认定劳动关系并非没有界限。《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五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发现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对劳动关系无争议或者虽有争议但通过调查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依据也比较明确的,可以在工伤认定程序中直接认定劳动关系的存在与否;而事实不清、法律不明的,则应该告知当事人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程序来认定劳动关系。综上,a先生向市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机构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了劳动合同复印件、证人证言、注明受用人单位委托而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鉴定委托书等证据材料。上述材料足以证实申请人a先生与被申请人某家建设工程公司具有劳动关系,且《工伤认定办法》第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劳动部门仅仅因为申请人提交的是劳动合同复印件就不予受理工伤认定,要求申请人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这无疑会加大申请人的诉讼成本,申请人先进行劳动关系确认,才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而劳动关系确认程序一旦启动,就会经历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的一审、二审才会有最终结果,最少会耗费一年的时间。这使得一般老百姓维权在时间上、金钱上都耗不起。所以结合上面的法律条文和材料,我们可以得出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劳动关系的确认权,在我们需要确定与公司或者企业的劳动关系的时候,我们可以到有关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鉴定,如果对鉴定结果还是存在争议,可以提出上诉,从而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认定工伤的期限是多久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
·人防工程的构造和作用是什么?
人防工程的构造和作用是什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人防工程随处可见,如小区地下停车场、地铁站地下管线等。人防工程没有统一的构成,要结合地形地势来修建,人防工程在和平年代也发挥......
·解决企业拖欠工资能法律援助吗?
解决企业拖欠工资能法律援助吗?一、拖欠工资能法律援助吗?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
·土建工程质量标准等级有哪些
土建工程质量标准等级有哪些,有哪些类型?为了土建工程质量合格,可以让建筑有所保障以及长久使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土建工程质量标准,相关部门需根据这样的工程标准来对土建工程进......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公司要辞退员工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上述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具备上述法律规......
·工会解除劳动合同意见的重要性
工会解除劳动合同意见的重要性1、工会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群众组织根据工会法第二条的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以及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