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土地承包甲方毁约纠纷诉讼时效期有多长?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土地承包甲方毁约纠纷诉讼时效期有多长?
当今土地资源珍贵稀缺,人们想通过占有小部分的土地,来获得更大的利润时,土地承包应运而生。然而,土地承包也会随着负面的情况发展。那么,土地承包甲方毁约纠纷诉讼时效期有多长?下文是关于土地承包纠纷诉讼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土地纠纷的基本概念
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
二、土地承包纠纷诉讼时效
1、一般诉讼时效
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2、特别诉讼时效
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3、短期时效
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4、长期诉讼时效
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5、最长诉讼时效
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综上所述,土地承包甲方毁约纠纷诉讼时效期有二年至二十年不等,具体情况应具体分析。当事人也不能掉以轻心,因为诉讼时效一旦超过,法院将不予受理。 所以要高度重视,尽早解决问题。
·合同约定不明怎么履行,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合同约定不明怎么履行,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一、合同约定不明怎么履行合同的履行原则如下:(一)实际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来履行。合同的标的是什么,义务......
·吉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吉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征地拆迁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如果政府需要征用土地,应对被征地人员给予一定的补偿。土地被征收之后会获得多少赔偿是所有被征地......
·土地使用权能否附期限转让?
土地使用权能否附期限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的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通过出售、交换或者赠送的方式转让给他人。我国土地属于国家,人们只具备土地使用权,且有一定的时限。那么......
·广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我们很多人拥有的土地是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任何组织任何人不得侵占,而近几年来加快城市建设城市拓展,政府征收大量土......
·广西防城港市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广西防城港市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说到征地补偿标准只能够告诉您的是没有一个具体的量化的标准,您平日里不管是外出旅游或者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到其他地方出差,都会发现当地的状......
·上海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其上面的房屋如何处理?
农村宅基地问题是农村土地三大问题之一,上海又是我国较为发达的城市,有许多和内省不一样的政策。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上海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的问题以及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所有......
当今土地资源珍贵稀缺,人们想通过占有小部分的土地,来获得更大的利润时,土地承包应运而生。然而,土地承包也会随着负面的情况发展。那么,土地承包甲方毁约纠纷诉讼时效期有多长?下文是关于土地承包纠纷诉讼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土地纠纷的基本概念
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
二、土地承包纠纷诉讼时效
1、一般诉讼时效
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2、特别诉讼时效
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3、短期时效
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4、长期诉讼时效
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5、最长诉讼时效
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综上所述,土地承包甲方毁约纠纷诉讼时效期有二年至二十年不等,具体情况应具体分析。当事人也不能掉以轻心,因为诉讼时效一旦超过,法院将不予受理。 所以要高度重视,尽早解决问题。
·合同约定不明怎么履行,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合同约定不明怎么履行,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一、合同约定不明怎么履行合同的履行原则如下:(一)实际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来履行。合同的标的是什么,义务......
·吉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吉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征地拆迁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如果政府需要征用土地,应对被征地人员给予一定的补偿。土地被征收之后会获得多少赔偿是所有被征地......
·土地使用权能否附期限转让?
土地使用权能否附期限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的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通过出售、交换或者赠送的方式转让给他人。我国土地属于国家,人们只具备土地使用权,且有一定的时限。那么......
·广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我们很多人拥有的土地是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任何组织任何人不得侵占,而近几年来加快城市建设城市拓展,政府征收大量土......
·广西防城港市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广西防城港市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说到征地补偿标准只能够告诉您的是没有一个具体的量化的标准,您平日里不管是外出旅游或者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到其他地方出差,都会发现当地的状......
·上海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其上面的房屋如何处理?
农村宅基地问题是农村土地三大问题之一,上海又是我国较为发达的城市,有许多和内省不一样的政策。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上海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的问题以及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