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劳动合同法延长试用期有哪些合法条件?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新人在入职公司之前,经常会遇到,要求被延长试用期的情况,很多人一听到延长试用期就觉得是违法的,其实这是不一定的,如有正当的理由,公司是可以依法延长试用期。那么,劳动合同法延长试用期有哪些合法的条件呢?

一、公司以各种理由延长试用期违法吗?
试用期的时间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如果劳动合同已经明确约定适用期,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需要取得劳动者同意,否则,其延长决定无效。《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期限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1996年《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对此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此外,职工在试用期以内或以外被“炒鱿鱼”,待遇也是截然不同的。《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部有关规定,对于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补偿金。但如果是在试用期外被“炒鱿鱼”,根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因此,对于延长试用期是否有效,单凭说明不是合同的论点,存在很大变数。最坏的结果是,六个月的试用期最终得到法律认可。有转正,还写过了延长试用期说明。如何看待他们的关系呢?我们要看转正协议员工手上是否有证据?如果你有协议,或者有其他签订转正协议的证据,那可以认为员工已经转正。
二、延长试用期有哪些合法的条件?
法律并没规定不许延长试用期,但是对试用期的长度有限制。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只要试用期总长度符合这一规定即可,另外关于试用期延长,用人单位必须有合理理由,否则应该视为你已经转正,因为这涉及劳动合同的变更。对于只能签订一次试用期,这个与劳动者的情况并不相符。劳动者辞职,然后再次回到这个单位的话,这种情况就不能再约定试用期了,主要是针对这种情况。另外,试用期延长实际是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者是可以拒绝变更的,这样单位要么让你转正,要么就得解除劳动试用期的时间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如果劳动合同已经明确约定适用期,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需要取得劳动者同意,否则,其延长决定无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延长试用期有哪些合法的条件?公司需要延长劳动者试用期,必须要有正当的理由,没有合法的理由而阻挠劳动者转正,延长试用期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去劳动部门举报器其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另外,公司如需延长试用期,还需要取得劳动者同意,否则,其延长决定无效
·单位能代扣工资吗
    在我国大部分的用人单位都是要为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的,五险一金的自缴部分都是通过工资扣除的,但是不是所有的情况都能够代扣工资的,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那些情况单位能......

·加工贸易合同核销的含义和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加工贸易合同核销的含义和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一、加工贸易合同核销的含义:核销,是指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加工复出口或者办理内销等海关手续后,凭规定单证向海关申请解除监管,海关......

·劳动关系解除通知书是怎样的?
    在职场生活中,劳动关系解除的情形并不少见。但是不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时都需要满足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才可。那么什么样的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而劳动关系解除通......

·广东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内容是什么?
    广东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内容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一个建筑公司的工程建设质量过硬,不仅代表着这一公司的服务好,同时,它的商业信誉也会提高,由此会带来巨大的规模效益以及提高在......

·工程合同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工程合同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一、工程合同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工程量方面土建工程的工程量争议主要是合同生效后增加的工程量及对隐蔽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未做三方确认,仅凭承包......

·可以用工资抵押担保贷款吗
    可以用工资抵押担保贷款吗?一、什么是担保贷款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