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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倒闭劳动部门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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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倒闭劳动部门怎么处理?
一、工厂倒闭,劳动部门怎么处理?
这样的情况在一些私营企业或者小型企业出现的频率是很高的,你只有依据法律来进行处理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欠员工的钱由债务人承担,也就是说你原单位倒闭,而债务关系也是由新公司法人承担(如果转让)。如果你的企业进行资产清算的话,那么要有税务局及工商局等相关部门监督下才能清算。针对你现在出现的问题,你须明白:
1、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劳动合同带来的一切福利。(如果该企业在你入职之日一个月内未和你签订劳动合同,该企业已经违法,处理方式同上。那就要给你月工资的2倍赔偿了)
2、社会保险。也是你依法享有的。如果企业没有未你购置,你也可以按照上述渠道去投诉的。
3、高温补助。国家有明文规定的。
4、加班、作息时间都有国家相应的保护和补偿措施的;
5、你可以进入你所在地市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查看相关的法规。
你如果发现该企业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按照:
基本的处理渠道是:
1、到你单位所在村委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予以投诉,无果的情况下;
2、你可以到你单位所在地市的劳动局的劳动监察部门予以投诉。
3、在劳动局安排相关人员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根据劳动仲裁情况,你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前提是:该企业败诉,15内未进行上述)
特别提醒:你去投诉,须提供你的相关证明,如:工资条、工卡、考勤卡等。
也就是能够证明你身份的证明。现在要求劳动仲裁又不花钱了,你可以要求去仲裁的。
如果没有资金运转也没有人继续投资经营,也不就会支不抵债了。 可以进行破产清算程序。
二、相关程序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1、 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 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 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五、 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综上所述,当工厂倒闭的时候我们并不是无计可施,我们可以按照法律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部门可以安排相关相关人员进行调解。如果实在无果的话,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我相信您对工厂倒闭劳动部门怎么处理?的问题已经清楚了。如果您在实践情况中遇到此类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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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劳动合同带来的一切福利。(如果该企业在你入职之日一个月内未和你签订劳动合同,该企业已经违法,处理方式同上。那就要给你月工资的2倍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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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班、作息时间都有国家相应的保护和补偿措施的;
5、你可以进入你所在地市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查看相关的法规。
你如果发现该企业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按照:
基本的处理渠道是:
1、到你单位所在村委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予以投诉,无果的情况下;
2、你可以到你单位所在地市的劳动局的劳动监察部门予以投诉。
3、在劳动局安排相关人员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根据劳动仲裁情况,你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前提是:该企业败诉,15内未进行上述)
特别提醒:你去投诉,须提供你的相关证明,如:工资条、工卡、考勤卡等。
也就是能够证明你身份的证明。现在要求劳动仲裁又不花钱了,你可以要求去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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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程序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1、 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 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 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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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五、 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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