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起诉离婚可申请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在实际审理的过程中,当事人都可以依法申请审判人员进行回避的。但此时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能申请回避。那到底起诉离婚可申请回避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可申请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为离婚诉讼。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2、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3、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4、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5、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二、起诉离婚回避需哪些证据
1、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2、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3、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好处的。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了解到起诉离婚可申请回避的情形具体包括了哪些。也就是说,要是不符合规定的情形,那么当事人就不能向法院申请进行回避。当然,申请回避的也是需要实际提供相应的证据才可以,而不能提出申请,就一定能批准相关人员回避。



·无过错方如何提出离婚赔偿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要是夫妻因为一方存在法定过错行为而导致离婚的话,那么在诉讼离婚的同时,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赔偿。那实践中,无过错方如何提出......

·婚后老婆挣的钱算共同财产吗
    婚后老婆挣的钱算共同财产吗一、婚后老婆挣的钱算共同财产吗?婚后女方的合法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

·孕妇起诉离婚申请书范文是怎样的
    离婚的人群有很多种,其中也不乏一些正在怀孕的孕妇离婚的,孕妇离婚的虽说不多,但也是存在的,通过孕妇起诉离婚申请书像法院提出离婚申请,法院为接到您的申请以后,会根据实际的情......

·农村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城镇,只要父母要离婚,并且家庭里面还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就需要同时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在确定由一方实际抚养子女之后,另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那此时......

·离婚协议显失公平该怎么办?
    对于离婚协议书,这是夫妻选择协议方式离婚的时候需要签订文书,如果缺少了该协议,最终也是不会准许离婚的。当然,有的人在离婚协议书上面签字之后,才发现该离婚协议显失公平。那遇......

·离婚案起诉多长时间能开庭?
    离婚案起诉多长时间能开庭?离婚案起诉多长时间开庭法律上并没有直接规定,只是规定起诉立案后一周内案件从立案庭转到审判庭,审判庭分发到具体审判员处需要两到三天,审判员一般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