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开发商的允诺属于合同条款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对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上承诺的认定问题。通常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之前会通过铺天盖地的广告,通过做出各种诱人的承诺以达到宣传的目的,那么这些开发商的允诺属于合同条款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开发商的允诺属于合同条款吗
开发商的允诺大多数是先给人一种信息,然后购买者根据自己的具体需求,会去和卖房者进行一个沟通,然后看能不能达成一个协议,这个也是合同签订前的一个过程。具体是怎么进行,看下面的叙述。
首先,要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我国《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十五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通过上述规定可知,出卖人在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上的承诺,原则上属于要约邀请,但当其符合要约规定时,则视为要约。在司法实践中,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符合以下四个要件,则认定为要约:1、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涉及的内容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2、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内容是针对房屋及相关设施的;3、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4、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
二、开发商不兑现允诺的是后果什么?
(一)买受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前所述,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的内容明确、具体,可以履行,那么可以认定为要约,则应为合同内容。如果在交房时开发商未按照约定交付房屋,那么开发商便构成违约,买受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因为合同中一般没有约定此种情况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此时,买受人可以主张开发商退还部分购房款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二)买受人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赔偿损失。在实践中,遇到部分买受人认为开发商构成欺诈,撤销合同,赔偿损失。对于一般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所述内容不超出法律规定的限度,司法实践中,不宜认定为欺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由此可见,构成欺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欺诈人具有欺诈的故意;
2、有欺诈行为;
3、被欺诈人陷于错误是基于欺诈人的欺诈;
4、被欺诈人因错误认识而为。
在现实中,有些开发商在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所述的内容是不假,但他们就是不兑现。这并不一定构成欺诈,这时,建议买受人选择第一种方式,依法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这样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在必要时也是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的。
·借款合同中的无效条款包括哪些
借款合同中的无效条款包括哪些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们已经意识到,借款时要签订借款合同,但大多数人还不知道借款合同中的一些约定是无效的,比如高利贷条款、改变诉讼时效期限的条款......
·没拿结婚证生孩子会罚款吗?
没拿结婚证生孩子会罚款吗?没领结婚证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是要交纳罚款的,也就是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非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如下:“对非婚生育第一......
·如何讲公司债券发行程序的流程?
如何讲公司债券发行程序的流程?公司债券发行是指以债权形式筹措资金的行为过程,债券发行人与持有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法律关系。通常情况下,债券持有人无法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等活动......
·股票和公司债券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股票和公司债券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一、股票与债券的定义1、股票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公开或私下发行的、用以证明出资人的股本身份和权利,并根......
·挪用公款能判多少年6百6拾万
挪用公款6百6拾万属于数额巨大,至少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何解决公司注销及债务清偿问题?
如何解决公司注销债务清偿问题?公司注销后,由债务清算组核实债权,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并进......
一、开发商的允诺属于合同条款吗
开发商的允诺大多数是先给人一种信息,然后购买者根据自己的具体需求,会去和卖房者进行一个沟通,然后看能不能达成一个协议,这个也是合同签订前的一个过程。具体是怎么进行,看下面的叙述。
首先,要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我国《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十五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通过上述规定可知,出卖人在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上的承诺,原则上属于要约邀请,但当其符合要约规定时,则视为要约。在司法实践中,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符合以下四个要件,则认定为要约:1、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涉及的内容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2、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内容是针对房屋及相关设施的;3、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4、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
二、开发商不兑现允诺的是后果什么?
(一)买受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前所述,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的内容明确、具体,可以履行,那么可以认定为要约,则应为合同内容。如果在交房时开发商未按照约定交付房屋,那么开发商便构成违约,买受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因为合同中一般没有约定此种情况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此时,买受人可以主张开发商退还部分购房款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二)买受人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赔偿损失。在实践中,遇到部分买受人认为开发商构成欺诈,撤销合同,赔偿损失。对于一般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所述内容不超出法律规定的限度,司法实践中,不宜认定为欺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由此可见,构成欺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欺诈人具有欺诈的故意;
2、有欺诈行为;
3、被欺诈人陷于错误是基于欺诈人的欺诈;
4、被欺诈人因错误认识而为。
在现实中,有些开发商在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所述的内容是不假,但他们就是不兑现。这并不一定构成欺诈,这时,建议买受人选择第一种方式,依法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这样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在必要时也是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的。
·借款合同中的无效条款包括哪些
借款合同中的无效条款包括哪些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们已经意识到,借款时要签订借款合同,但大多数人还不知道借款合同中的一些约定是无效的,比如高利贷条款、改变诉讼时效期限的条款......
·没拿结婚证生孩子会罚款吗?
没拿结婚证生孩子会罚款吗?没领结婚证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是要交纳罚款的,也就是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非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如下:“对非婚生育第一......
·如何讲公司债券发行程序的流程?
如何讲公司债券发行程序的流程?公司债券发行是指以债权形式筹措资金的行为过程,债券发行人与持有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法律关系。通常情况下,债券持有人无法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等活动......
·股票和公司债券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股票和公司债券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一、股票与债券的定义1、股票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公开或私下发行的、用以证明出资人的股本身份和权利,并根......
·挪用公款能判多少年6百6拾万
挪用公款6百6拾万属于数额巨大,至少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何解决公司注销及债务清偿问题?
如何解决公司注销债务清偿问题?公司注销后,由债务清算组核实债权,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