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的解除可以是因为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解除,当然也可以是因为出现了法定的情形而导致解除。但对于当事人来讲,在实际解除了合同之后,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到底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

(一)所谓根据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

(二)所谓根据合同性质,是指什么类型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或者服务合同。合同性质不同,其处理方式不同。

(三)所谓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

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

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四)解除合同后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合同解除后哪些条款仍有效

同终止,合同条款也相应的失去其效力。但是如果该合同尚未结算清理完毕,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清理条款仍然有效。

(一)结算是经济活动中的货币给付行为,结算的方式主要有:

1、银行汇票结算。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2、商业汇票结算。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者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3、银行本票结算。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4、支票结算。支票是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

5、汇兑。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6、委托收款。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结算方式,合同终止后,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结算。

(二)清理指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点、估价和处理。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进行清理的主体--比如某会计师事务所、某财产评估机构,清理的范围--比如是固定资产、流动资金,还是库存产成品,以及清理的方法--比如按照政府定价还是市场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清理。

关于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我们就为您解答到此。合同在解除之后,必然会对当事人产生一定的效力,与此同时当事人也需要根据情况实际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产质押合同的内容以及注意事项
    财产质押合同的内容以及注意事项一、财产质押合同的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

·解除合同条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解除合同的条件到底是什么?
    解除合同条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解除合同的条件到底是什么?一、解除合同条件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

·合同没有写违约金怎么办
    合同是当事人一种契约关系的体现,在里面直接表明了双方应当在整个合同过程当中履行的权利和义务,也规定了如果有人违反了这种权利和义务的话,应当受到怎样的惩罚。在合同当中最直接......

·合同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的区别?
    合同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的区别?双方当事人如果签订了某项合同,为了今后矛盾的有效解决,一般都会对该合同的违约责任进行严格的规定,当然,一些人还会要求违约方对物品的损害进行赔......

·合同终止效力的情形和后果有哪些
    一、合同终止效力的情形和后果有哪些(一)合同终止效力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

·赠与合同订立的原则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订立的原则是怎样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知,订立合同时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那么这个原则是不是在所有的合同中都是适用的了,如果双方当事人要签订一个赠与合同,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