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该怎么办?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该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权年限期满后的解决办法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2、《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土地使用权的续期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
1、续期申请的提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2、续期申请的审批
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3、续期的性质
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综上所述,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可以办理续期的申请,但是必须在期满一年前就提出申请。如果土地使用权者未能及时申请续期或者国家有收回土地使用权意向的话,那么土地使用者在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就由国家无偿的收回,不能在继续利用该土地。如果您还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惑,可以登入网站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国家什么时候征收土地,有什么相关内容?
国家什么时候征收土地,有什么相关内容?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但是人民享有土地的使用权。不过,国家在遇到特殊情况下会对土地进行征收。所以这个时候就会牵涉到一系列的问题,人民最......
·重庆市最新的征地补偿规定
重庆市最新的征地补偿规定征地拆迁,近年来的社会热点。全国各地的建设都在推进,伴随着征地拆迁的是一系列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后的补偿。而作为产权所有者,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征地......
·因地铁拆迁,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拒绝拆迁吗?
一、因地铁拆迁,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拒绝拆迁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地铁拆迁房屋的,如果拆迁补偿不合理的,被拆迁人是可以拒绝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未签协议就不能拆迁......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约定不清楚怎么办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约定不清楚怎么办一、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约定不清楚怎么办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除当事人另......
·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政策指的是国家根据一定时期内的政治和经济任务,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和管理方面规定的行动准则。它是处理土地关系中各种矛盾的重要调节......
·吉林省土地使用权变更流程是什么?
吉林省土地使用权变更流程是什么?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土地制度是公有制,也就是说人们虽然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每个人的土地使用权是任何单位及人都不可以取,侵占的,在土地转让的......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2、《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土地使用权的续期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
1、续期申请的提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2、续期申请的审批
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3、续期的性质
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综上所述,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可以办理续期的申请,但是必须在期满一年前就提出申请。如果土地使用权者未能及时申请续期或者国家有收回土地使用权意向的话,那么土地使用者在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就由国家无偿的收回,不能在继续利用该土地。如果您还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惑,可以登入网站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国家什么时候征收土地,有什么相关内容?
国家什么时候征收土地,有什么相关内容?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但是人民享有土地的使用权。不过,国家在遇到特殊情况下会对土地进行征收。所以这个时候就会牵涉到一系列的问题,人民最......
·重庆市最新的征地补偿规定
重庆市最新的征地补偿规定征地拆迁,近年来的社会热点。全国各地的建设都在推进,伴随着征地拆迁的是一系列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后的补偿。而作为产权所有者,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征地......
·因地铁拆迁,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拒绝拆迁吗?
一、因地铁拆迁,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拒绝拆迁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地铁拆迁房屋的,如果拆迁补偿不合理的,被拆迁人是可以拒绝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未签协议就不能拆迁......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约定不清楚怎么办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约定不清楚怎么办一、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约定不清楚怎么办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除当事人另......
·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政策指的是国家根据一定时期内的政治和经济任务,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和管理方面规定的行动准则。它是处理土地关系中各种矛盾的重要调节......
·吉林省土地使用权变更流程是什么?
吉林省土地使用权变更流程是什么?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土地制度是公有制,也就是说人们虽然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每个人的土地使用权是任何单位及人都不可以取,侵占的,在土地转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