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离婚官司可以拖多久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在我们离婚的时候,可以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可是,如果是诉讼离婚,是需要一定的诉讼的周期的,也就会有很多人问到打离婚官司可以拖多久呢?其实,我们的法律中对于离婚官司的时间的期限也是有一定的规定的,而且我们需要在相关的时间的期限内完成官司,不可以故意的延长时间,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的期限吧。
离婚官司可以拖多久
当事人了解离婚官司中的有关法定期限,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离婚官司涉及的法定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
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一般是指女方有重大过错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情况,如女方与他人重婚、姘居导致怀孕分娩等情况,男方感情上无法谅解,或女方实施家庭暴力,男方感到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2、行使请求撤销协迫婚姻权利的期限。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无过错方请求婚姻损害赔偿的期限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4、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为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之一。
5、再次起诉的期限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
在我们进行诉讼离婚的时候,不仅仅是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和材料,还需要注意时间期限的问题。对于离婚官司可以拖多久来说,我们一般是需要根据特定的情形来进行判断的,不同的情况下,时间期限的规定也是不同的,而且,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离婚孩子抚养费规定是什么
    孩子作为家庭生活当中的一个重要成员,其实很多时候,夫妻关系在破裂的时候,孩子甚至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纽带,将夫妻双方的关系连接在一起。但是尽管如此,生活中还是有很多夫妻在有......

·离婚当事人有抑郁症有抚养权吗?
    近年来,因为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婚姻不合导致离婚的现象越来越多,没有孩子的家庭可以双方协商离婚,有孩子的家庭就不得不为孩子考虑一二,其中孩子跟谁,谁拥有抚养权就是一个不能忽视......

·婚内财产协议中三种限制效力的约定是什么?
    婚内财产协议中三种限制效力的约定是什么一、婚内财产协议中三种限制效力的约定是什么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的约定抚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责任,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婚内财产......

·在什么情况下女方可以起诉离婚
    在现代社会中,高离婚率成了普遍的现象。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升,离婚的民事案件也越来越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离婚是夫妻双方完全自由的,是不受限制的。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只有......

·丈夫家暴妻子能够自己起诉离婚吗?
    丈夫家暴妻子能够自己起诉离婚吗?丈夫家暴妻子能够自己起诉离婚吗?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

·离婚时什么情况判定为有过错方?
    离婚时什么情况判定为有过错方1.一方有重婚行为的属于过错行为一方在已经有婚姻状态的情况下又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属于重婚,我国《民法典》保护一夫一妻制,构成重婚罪的还将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