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企业新入职人员工资怎么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企业新入职人员工资怎么算?

计算月出勤天数和月工资,全月出满勤即为21.75天,如果休息日出勤,则应按照加班时间计算,而不应计算到月计薪天数当中。统计月出勤时间,这里特别应当注意的是不应统计当月的出勤天数,而应当统计缺勤时间,当月缺勤几天就用21.75天减去缺勤天数,剩下的就是出勤天数。如果出满勤就是21.75天。

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上约定的日期和数额(扣除社保等费用)支付工资,且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即该月工资在下个月的约定的日期前必须支付。

二、企业拖欠工资不发怎么办?

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员工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员工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员工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三、哪些收入不在基本工资范畴?

工资是工钱的一种类型,即员工的薪资,是固定工作关系里的员工所得的薪酬,是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是劳务报酬(劳酬)中的一种主要形式。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3、福利费;

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5、计划生育费用;

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由此可见,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会规定好工资水平,具体到企业新入职人员工资计算上面,要考虑月工资和出勤天数,如果是满勤,则员工会拿到足额的工资。如果有请假,那么则会扣除相应的日工资。对于企业拖欠工资不发的情况,员工要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者直接发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几年后为永久性的合同?
    劳动合同几年后为永久性的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du合同签10年以上,到期后可以签订无故到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

·公司扣工资有什么处罚?
    公司扣工资有什么处罚?公司无故扣职员工资有会受到的处罚一般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也作出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

·农民工维权有哪些途径
    说到农民工维权的问题,一般都是围绕拖欠农民工工资展开的。其实不管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农民工按照约定提供了劳动的,那么就应当实际支付其相应的工资报酬。而要是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

·一、醉驾拘役一个月开除劳动关系吗?
    一、醉驾拘役一个月开除劳动关系吗?醉驾拘役一个月涉嫌刑事犯罪,一般是需要开除的,特别是对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

·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划分是怎么样的?
    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划分是怎么样的?对于工程来说,最重要的就是保证质量,工程的质量和千万人的生命财产相关。工程质量安全等级划分包括一般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

·土建工程承包竞争主要是比什么
    土建工程承包竞争主要是比自己的竞争力。生存和发展是每个企业时刻面临的现实问题,也是企业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基本目标。能否生存且持续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竞争能力。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