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我国劳保费属于福利费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我国劳保费属于福利费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为了让劳动者对企业有归属感,企业会为职工发放福利费,在某些地区的企业会适时发放高温补贴费或者供暖费,解决职工的生活需求。而在工作中,出于职工工作环境安全的保护,考虑到职工的人身安全,会给职工发放劳保费,但是,劳保费属于福利费吗?劳保费属于福利费吗企业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的支出项目,应作为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按职工福利费的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说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职工集体福利和用于员工个人的福利,职工集体福利可分为三类:(1)为职工生活提供方便、减轻家务劳务而举办的集体福利设施,如食堂、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浴室、理发室、缝纫组、洗衣房、医务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浴室、理发室、缝纫组、洗衣房、医务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2)为解决职工不同需要、满足职工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方面需求、减轻其生活费用开支而建立的各项福利补贴,如生活困难补助、上下班交通补贴、探亲路费、洗理费、房租补贴、水电补贴、煤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卫生费、书报费、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丧葬补助费、安家费等。(3)为活跃和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建立的各种文化设施,如图书馆、文化宫、俱乐部、体育场馆等。在实际工作中,判定一项费用如工作现场发放的冷饮、定期发放的毛巾、肥皂等费用,属于劳动保护费还是职工福利费用,就看此项费用是否属于上述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扣除范围,属于此扣除范围就列入职工福利费,否则列入劳动保护费。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据此,专家解读,职工福利费用与福利费区别在于,劳动保护支出是因生产经营管理必须提供上述用品,一般发生在特定岗位上,而福利费是带有普遍性质的福利支出。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不得以货币或者非货币形式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应依据有效扣除凭证在税前扣除,用现金形式发放的劳动保护费不允许税前扣除。综上所述,劳保费属于福利费吗,这个问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刀切地回答问题,我们在实施条例中介绍在职工集体福利的三类范围内所发放的劳保费用是属于职工福利费的支出。但是超过上文介绍的三类范围则不能作为福利费,也就是不能在税前扣除。



·开发商拖欠施工方工程款怎么办
    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

·如果不认定是工伤怎么办
    如果不认定是工伤怎么办一、如果不认定是工伤怎么办1.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2.如果无法认定为......

·劳动关系成立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在现代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工作才能生存下去,否则就很难解决基本的温饱,在工作之前我们通常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才能保障我们作为劳动者的权利,同时监督用人单位承担......

·虽然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能够享受的福利待遇是比较少的,但此时单位
    虽然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能够享受的福利待遇是比较少的,但此时单位也是要按照约定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支付劳动者相应的试用期工资的。不过这个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都......

·一、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重点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重点是什么1、这类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别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有些合同在工程概况条款中约定了合......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满15年的员工吗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满15年的员工吗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满15年,同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单位才不能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41条的规定辞退该职工,但如果该职工有第39条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