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何谓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何谓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债权人与债务人在签订借贷合同后,债权人可以在规定范围内行使权利,但如果债权人行使的权利属于违约行为或其行为会侵犯到债务人的权益的话,债务人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可行使抗辩权,而债务人抗辩权的行使有先后之分。那么何谓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是有一定条件和限制的。如无确切证扰证明对方零部件失履行能力而中止履行的,或者中止履行后,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而拒不恢复履行的,不安抗辩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抗辩权中不论是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还是不安抗辩权,债务人在行使抗辩权时都必须满足其行使条件才可。就以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来说,当事人双方必须互负债务且没有先有履行的顺序,在这样的前提下双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才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变更合同声明范本和条件是怎么样的
变更合同声明范本和条件是怎么样的一、变更合同声明范本甲方:甲方地址乙方:乙方地址:甲方由于需求变更,现对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合同号——,简称“原合同”)做以下变......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是哪些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是哪些一、赠与合同撤销的基本规定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即《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所规定的,......
·质押合同是否必须是书面合同的形式?
质押合同是否必须是书面合同的形式?在生活中我们签订的合同也越来越多,当遇到需要签订质押合同的时候,那么你知道质押合同的定义什么,签订质押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质押......
·合同履行不能需要解除合同吗?
现在我们的生活有很多的方面是关于合同的,签订合同之后有时一方是不能够履行合同当中的规定的,对于这样的情况一般都是会按照合同当中的违约规定来进行处理。如果不能履行合同的规定......
·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有哪些一、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有哪些继续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违约方应当承担的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的责任。依据......
·一般签订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一般签订合同的形式有哪些?一般签订合同的形式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
债权人与债务人在签订借贷合同后,债权人可以在规定范围内行使权利,但如果债权人行使的权利属于违约行为或其行为会侵犯到债务人的权益的话,债务人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可行使抗辩权,而债务人抗辩权的行使有先后之分。那么何谓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是有一定条件和限制的。如无确切证扰证明对方零部件失履行能力而中止履行的,或者中止履行后,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而拒不恢复履行的,不安抗辩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抗辩权中不论是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还是不安抗辩权,债务人在行使抗辩权时都必须满足其行使条件才可。就以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来说,当事人双方必须互负债务且没有先有履行的顺序,在这样的前提下双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才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变更合同声明范本和条件是怎么样的
变更合同声明范本和条件是怎么样的一、变更合同声明范本甲方:甲方地址乙方:乙方地址:甲方由于需求变更,现对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合同号——,简称“原合同”)做以下变......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是哪些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是哪些一、赠与合同撤销的基本规定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即《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所规定的,......
·质押合同是否必须是书面合同的形式?
质押合同是否必须是书面合同的形式?在生活中我们签订的合同也越来越多,当遇到需要签订质押合同的时候,那么你知道质押合同的定义什么,签订质押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质押......
·合同履行不能需要解除合同吗?
现在我们的生活有很多的方面是关于合同的,签订合同之后有时一方是不能够履行合同当中的规定的,对于这样的情况一般都是会按照合同当中的违约规定来进行处理。如果不能履行合同的规定......
·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有哪些一、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有哪些继续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违约方应当承担的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的责任。依据......
·一般签订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一般签订合同的形式有哪些?一般签订合同的形式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