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生活中,往往有些在婚姻里投入过多时间和精力却经济薄弱一方最后换来离婚惨淡收场,比如专职家庭主妇,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这一类在家庭当中付出较多的一方是可能获得一笔离婚经济补偿的,不过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依据规定,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具体条件如下:
1、夫妻已经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分别所有
(1)夫妻双方采取约定的分别财产制是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依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能够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前提是双方婚内财产是明确约定好分别所有的,即在约定财产制下,才有协商是否能多给一笔离婚经济补偿的可能;如果夫妻财产是采用法定财产共同制或者约定财产共同制,那么就不存在补偿的问题。
(2)必须明确约定是分别所有。依据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内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所以一旦否则没有约定好的,依据我国婚姻财产的惯例,一般会将双方婚内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转化为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没有明确约定为分别所有,而是约定共同所有,依然不会有补偿问题。
(3)明确约定财产分别所有的方式有必须是双方书面协商,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一方为照顾家庭或者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义务
依据规定,如果离婚时夫妻已经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这是因为往往都是在家里照顾家人、照料家务的一方经济比较薄弱,没有较多的经济来源,因此为了肯定这一方为家庭更多的付出,为了表达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认可,使经济地位较弱而承担较多家务劳动、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享有经济上的补偿,如果符合《婚姻法》第四十条条件的即可获得离婚经济补偿。
3、双方已经离婚
最后,离婚经济补偿当然是建立在已经离婚的大前提之下的,没有离婚的话,也是不存在补偿的的问题的。离婚的方式包括:
(1)双方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2)提起诉讼离婚,法院作出离婚判决。
·犯重婚公安不给立案吗?
犯重婚公安不给立案吗?重婚可以由公安立案处理,重婚案件是可以由公安机关提交检察机关进行公诉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
·延期支付抚养费不能按时给付违约金是否可能延期支付
延期支付抚养费不能按时给付违约金是否可能延期支付抚养费是否可以主张违约金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各地法院的认定也不一致,做法各不相同,我本人认为,夫妻上方均为完全行为......
·廊坊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孩子,那么必然就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其实在我国各地,孩子在成长的过程当中,到底需要多少的抚养费可能每个地方,具体到每个孩子身上都是......
·三种夫妻约定财产类型具体是哪些
三种夫妻约定财产类型具体是哪些?一般包括共同制、限定共同制、分别所有制,当事人可以选择。新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
·抚养权能转让给其他人吗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给父母哪方成为了重中之重。倘若离婚后一方或双方因为各种客观问题生活情况发生改变或者孩子不愿跟随一方生活,那么抚养权可以变更吗,抚养权能转让给其......
·判管制对子女的影响有哪些
判管制对子女的影响有哪些父母判过刑会对子女以后的政审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影响不大,如子女考公务员,当兵,都可能过不了政审关。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管制后,对家人的影......
依据规定,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具体条件如下:
1、夫妻已经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分别所有
(1)夫妻双方采取约定的分别财产制是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依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能够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前提是双方婚内财产是明确约定好分别所有的,即在约定财产制下,才有协商是否能多给一笔离婚经济补偿的可能;如果夫妻财产是采用法定财产共同制或者约定财产共同制,那么就不存在补偿的问题。
(2)必须明确约定是分别所有。依据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内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所以一旦否则没有约定好的,依据我国婚姻财产的惯例,一般会将双方婚内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转化为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没有明确约定为分别所有,而是约定共同所有,依然不会有补偿问题。
(3)明确约定财产分别所有的方式有必须是双方书面协商,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一方为照顾家庭或者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义务
依据规定,如果离婚时夫妻已经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这是因为往往都是在家里照顾家人、照料家务的一方经济比较薄弱,没有较多的经济来源,因此为了肯定这一方为家庭更多的付出,为了表达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认可,使经济地位较弱而承担较多家务劳动、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享有经济上的补偿,如果符合《婚姻法》第四十条条件的即可获得离婚经济补偿。
3、双方已经离婚
最后,离婚经济补偿当然是建立在已经离婚的大前提之下的,没有离婚的话,也是不存在补偿的的问题的。离婚的方式包括:
(1)双方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2)提起诉讼离婚,法院作出离婚判决。
·犯重婚公安不给立案吗?
犯重婚公安不给立案吗?重婚可以由公安立案处理,重婚案件是可以由公安机关提交检察机关进行公诉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
·延期支付抚养费不能按时给付违约金是否可能延期支付
延期支付抚养费不能按时给付违约金是否可能延期支付抚养费是否可以主张违约金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各地法院的认定也不一致,做法各不相同,我本人认为,夫妻上方均为完全行为......
·廊坊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孩子,那么必然就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其实在我国各地,孩子在成长的过程当中,到底需要多少的抚养费可能每个地方,具体到每个孩子身上都是......
·三种夫妻约定财产类型具体是哪些
三种夫妻约定财产类型具体是哪些?一般包括共同制、限定共同制、分别所有制,当事人可以选择。新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
·抚养权能转让给其他人吗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给父母哪方成为了重中之重。倘若离婚后一方或双方因为各种客观问题生活情况发生改变或者孩子不愿跟随一方生活,那么抚养权可以变更吗,抚养权能转让给其......
·判管制对子女的影响有哪些
判管制对子女的影响有哪些父母判过刑会对子女以后的政审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影响不大,如子女考公务员,当兵,都可能过不了政审关。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管制后,对家人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