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员工不辞而别的话单位要怎么处理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员工不辞而别其实可以理解为在没有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就自己擅自离职了。这样的行为显然是不负责的,同时也是很有可能为用人单位造成损失。那要是遇到员工不辞而别的话,此时用人单位要怎么处理才能避免损失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员工不辞而别的话单位要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遇到职工不辞而别时,应依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实际操作时,首先由用人单位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限期回单位,在职工逾期不归的情况下可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做出处理决定。其次,用人单位必须将处理决定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职工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方法无法送达的情况下,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最后,在用人单位对不辞而别的职工做出的除名处理具备法律效力后,用人单位方可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拒绝为不辞而别之前未建立养老保险等个人帐户的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
二、劳动者辞职应注意什么

(一)关于服务期以及违约金的约定。
很多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或者员工提出离职时,以必须工作满多长时间为由拒绝员工离职。或者以违反服务期为由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直接从工资中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而第二十二条的内容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三条则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也即,除了单位有培训以及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劳动者才有可能承担违约金,其他任何理由都不能让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二)辞职后的手续办理。
很多劳动者担心自己强行离职后单位会扣留人事档案、社保档案以及不开发离职证明等,其实完全不必担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规定处罚。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只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后,单位必须办理相关手续,不办理则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者应当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应有权利。这种情况下很容易给单位造成损失,因此要是遇到这样的情况单位要紧急采取措施来应对,减少造成损失的风险。当然,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依法追究员工的法律责任,要求其对单位的损失做出相应的赔偿。



·眼睛九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眼睛九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1、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2、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3、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4、双眼......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的流程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的流程一、立案受理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

·一、工伤请律师的费用多少钱?
    一、工伤请律师的费用多少钱?(1)一审阶段争议标的(计算基数)计算比例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3、争议......

·北京劳动仲裁判决多久时间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

·计提工资福利费是怎样的?
    为了带动公司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很多公司设置了众多名目的福利项目。但是很多员工并不知道计提工资福利费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您带领您一起来了解一下计提工资福利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病假到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病假到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