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离婚后房子如何分,房屋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由于当今社会房价节节攀升,因此夫妻双方离婚时,房子的分割就成了大的问题,但是大多数人对此根本就不了解,就有很多人都问过我们,离婚之后房子到底该如何分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您阅读之后,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房子该如何分

1、一方婚前已交纳全部房屋款项,即使婚姻后取得房屋产权证,该房屋依然为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2、对一方婚前交纳首付,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离婚时房屋升值较大,则应将首付款占房屋总价款的比例作为分割房屋升值等利益的依据。

3、一方婚前承租公房,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且未影响到另一方相关福利政策的享有,则该房屋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离婚后房屋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1、对于离婚房产,需要办理析产登记

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2、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

(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

(2)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5)委托书。

3、析产基本步骤: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5、取证。

三、离婚夫妻房产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1、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离婚证》;

(3)双方《身份证》;

(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2、步骤该怎么做了:

(1)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2)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

如果按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即可。

看了上述我们的介绍,相信您已经知道离婚后的房产该怎么分了吧,但是我们要提醒您,夫妻分割房产时,是不可以损害第三人的利益的,也不可以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要是你想了解更多知识,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


·哪些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哪些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情形下的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3、鉴定为危房......

·购买学区房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
        案例:乙几年前购买了一套学区房,但孩子入学时发现教育部门对学区的范围进行了调整,小孩无法进入该小学就读,故想退房。律师解答:除非购房合同中明......

·公房 新婚姻法保护具体如何规定?
    房产是人们生活中具有较高价值的财产,在婚姻中需要当事人格外重视其归属问题。如果夫妻双方离婚需要根据房产的具体属性进行房屋产权的分割。公房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共有单位,个......

·按揭购买的房子可以退吗
    在当今社会,房价一直居高不下,且呈现不停上涨的趋势,这也就导致购房人的购房压力变大,很多人不能一次付清房款,而是选择按揭购房。不过,如果房屋有问题,对于按揭购买的房子可以......

·租房押金条丢失如何退押金直接向房东索要就可以了
    租房押金条丢失如何退押金直接向房东索要就可以了,房东不退还可以走法律程序。1、一般来说在租赁合同中有关于押金的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条是唯一退款依据的话,租房人有其他依......

·遂宁房屋拆迁补偿条例
    遂宁房屋拆迁补偿条例遂宁征地拆迁补偿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土〔2015〕28号批准同意征收一批集体土地,作为遂宁市安居区第3批乡镇建设用地,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已发布《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