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两人离婚房子怎么办理?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财产分割问题是夫妻离婚很重要的问题,特别是没有进行过婚前财产公证过的,财产的归属问题很难明确,也就很难进行分割。而其中房产是较重要的组成成分,因房子是否全额付款、出资人可能涉及到双方父母,房子的处理问题较为麻烦。那么两人离婚房子怎么办理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了房子怎么分

1、父母出资给子女购买的房屋,离婚时,房屋如何分配?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2、产权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时如何分配?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或者父母的名字。(1)对该房屋的分配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配。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配?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自己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的话。那么,另一方的权益是得不到法院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有贷款)。此情形争议的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的部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配?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21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离婚双方都要房子怎么办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都想在离婚后拥有原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房屋,不愿要对方的补偿。可以通过夫妻双方之间的竞价,谁出价高房屋归谁,然后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只能由法院依法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由其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对于两人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这个问题,《婚姻法》给了详细的规定,根据房子购买时的出资情况、婚后婚姻生活以及离婚双方主张情况来决定房子归属,如果双方协议无法得到合适的分配,可以要求法院介入,完成财产的分配,有时得到房子的一方以情况也会给另一方一定补偿。



·房屋遗产税如何征收?
    针对日常生活当中一些比较常见的税费,我国公民都是比较清楚和了解的。但是,针对遗产税这一税收问题,相信很多公民都没有听说过。遗产税您在影视剧当中或者一些西方国家可能会听说过......

·民事诉讼法执行唯一房产可以执行吗
    民事诉讼法执行唯一房产可以执行吗在我们进行执行民事诉讼法的时候,是有一定的规定的,对此,我国也是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来进行约束。那么,您知道民事诉讼法执行唯一房产可以执行吗......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在选择租房的时候,也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就是双方在达成协议之后签订的合同。合同最重要的就是关于违约金的规定。另外一方面来说,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也是对房屋的保护......

·什么是回迁房?
    什么是回迁房?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商品......

·在我国买离婚房要注意什么
    在生活当中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对房子之前是用来做什么的肯定不会去详细的进行了解。但是最起码对于房子的产权性质等这些都应该是有所了解的,有些时候可能,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此套......

·四川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处理和维权
    四川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处理和维权四川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处理(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