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工伤认定以后去哪里领取赔偿金?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国家对于高危工作环境下的人们立法保护,规定工伤可以得到补偿,那么人们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工伤认定的材料交上去后,认定流程走完之后,赔偿金可以拿到多少,去哪里才能拿到,以下就是关于工伤认定以后去哪里领取赔偿金的解答。

一、工伤认定以后去哪里领取赔偿金?

工伤赔偿金一部分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有用人单位支付。?

1、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交通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食宿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康复性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工资、福利:【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单位支付】?

7、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间】【单位支付】?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7个月】【基金支出】?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基金支出】?

10、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支付】

二、工伤待遇如下:?

1、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

2、工伤待遇审核时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向社保递交申请后下达的。主要资料有: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表、病例、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及住院清单、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受伤员工申请后在60日内下达待遇。?

4、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国家规定受工伤的人,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得到相应的赔偿金额,通过咨询律师或者去相关部门询问就可以知道去哪里领取到自己的赔偿金,以上就是关于工伤认定以后去哪里领取赔偿金这一问题做出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恢复劳动关系之后能申请劳动仲裁吗,劳动报酬如何确定
    恢复劳动关系之后能申请劳动仲裁吗,劳动报酬如何确定当用人单位发现所聘请的职工不能胜任工作,且不同意调离到其他岗位上时,通常会请执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可以选......

·诈骗他人劳务如何来进行处理?
    诈骗他人劳务如何来进行处理?诈骗他人劳务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由公安机关受理后经审查确定案件性质。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予以立案侦查收集证据并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不构......

·股东会聘任经理的决定可以不通过董事会吗?
    股东会聘任经理的决定可以不通过董事会吗?一、股东会聘任经理的决定可以不通过董事会吗?未经董事会通过大股东直接聘用总经理是不合法无疑。但是,不合法不代表不可行!原因如下:......

·骨折误工费赔偿几个月?平均经济损失是多少?
    误工费通常包括工资、资金、津贴,一般情况下,要根据受害人平时的收入范围进行决定。当工人在单位工作受了伤后,单位一般不会扣部分或全部工资。那么骨折误工费赔偿几个月?平均经济损......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相关内容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时候要和用人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如果您遇到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会怎么处理呢?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的相关法律又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试用期解除......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都要补偿吗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都要补偿吗合法辞退劳动者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的劳动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其中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