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作为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买到不能买的房屋,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作为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买到不能买的房屋,否则就可能会使自己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那究竟哪些房屋不能购买的呢?相对于不能买的房屋而言,市场上更多还是可以购买的房屋,但即便是可以买的房屋,它也是有风险的,那购房者该怎么化解购房风险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哪些房屋不能购买

具有下列情况的房屋买卖将受到限制:

1、违法或违章建筑(如集体所有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2、房屋使用权不能买卖,房屋产权有纠纷或产权未明确时,也不能买卖;

3、未经合法程序批准销售的房屋(包括“五证”不全及单位联建但未补交税费的房屋);

4、著名建筑物或文物古迹等限制流通的房屋;

5、由于国家建设需要,已确定为拆迁范围内的房屋,禁止买卖。

二、购房者该怎么化解购房风险

要化解购房风险,购房者在选购商品房时应把握以下几点:

1、消费者在购房时要透过广告宣传表面的现象做实质性的核实,充分行使消费者的知情权。

一是要了解房地产开发商市场准入的合法性,必须查看是否具备五证、两书、一照。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证》《内(外)销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两书即《商品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一照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是要实地了解拟购房屋的具体情况,核实与广告内容是否一致。不要轻信广告,有不少广告存在着概念不清、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2、凡产权不清或产权纠纷尚未了结的商品房,购置时要谨慎。

因开发商不具备开发和售房资格,或是违规开发经营,拿不到政府批准的手续、证件,就以各种借口拒绝或拖延办理产权证,致使消费者虽可使用房屋,却无法转让等,所以消费者最好要求房地产公司提供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以做到有备无患。

3、购房时还须了解房屋维修、供水、供暖、供电、供气及卫生等物业管理事项。

并将这些方面的承诺内容写进购房合同。不要只注意房屋的外观而忽视配套设施和相应服务,最终带来无穷的烦恼。

4、要谨慎签订购房合同,签订合同前最好向业内律师咨询,对购房合同条款中的具体内容要清楚明白,尽量做到权利与义务对等、公平,在合同中要注明开发商履行各项义务的期限及违约责任,并将开发商在宣传中明示的事项写入合同,警惕“霸王合同”。

在购房活动中,签好购房合同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在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时,购房者一定不能大意,要谨慎阅读购房合同的内容再决定是否在合同上签字。当然,最保险的方法还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房产律师,让律师帮您审查一下该购房合同的内容。对于哪些房屋不能购买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购房者不按时付款有什么后果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达成一致之后,那么此时购房者就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额支付相应的购房款,而开发商也应当在约定好的时间内就商品房进行交付。但现实中要是购房者不按......

·琶洲村城中村改造村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琶洲村城中村改造村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早在2008年,在广东省委、省政府就部署了“三旧”改造的城市改造战略,广东省和广州市本着先行先试的原则,对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进行......

·农村集体产权房屋买卖可以么?
    现在很多人城里人都羡慕农村的环境,都想到农村买一套房子养老。在农村,房子是建立在集体土地上,这和城里有所不同。并且,在农村建房有严格的限制,必须是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才行。那......

·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离婚以后,财产关系相对确定下来,取得房产而非房产登记人的一方需要办理房屋过户,这就涉及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为了使得房屋过户过程更加顺利,离婚后......

·房屋租赁补充协议书该怎么写?
    房屋租赁合同是每个参与的租房者和承租人签订的规定双方义务的协议。而房屋租赁补充协议书则是双方就原有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补充的细节问题的签订。那么房屋租赁补充协议书又该怎么写......

·绑定销售买房子储藏室必须要吗?
    绑定销售买房子储藏室必须要吗?要看选的楼盘房子与储藏室绑不绑定了;要是不绑定,就看个人需要了;要是绑定储藏室就必须买了。购房人一定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把开发商发布的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