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我国大多数人都只知道现在醉驾的话是要被判刑的,但是对于国家具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我国大多数人都只知道现在醉驾的话是要被判刑的,但是对于国家具体的规定和相关的法律实施细则并不是特别了解,就比如说有的时候,交警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醉驾司机的车辆进行扣押,扣车以后,司机比较关心的问题是在我国醉驾被扣车主费多少?之所以有人会考虑这个问题,还是体现了本人对于醉驾的相关法规是非常模糊的。
一、在我国醉驾被扣车主费多少?
醉驾,是犯罪行为,依法应给予刑事处罚。
对于因醉驾而被扣车的,交警部门不得收取任何的扣押或者保管费,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由交警部门承担相关费用。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醉驾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醉驾现在按照危险驾驶罪进行处罚,司机是属于一种犯罪的行为,应该按照刑法当中的相关处罚条例对司机进行刑事处罚。至于说司机的车辆被扣押以后,交警部门会在处理完相关事项以后,依法将车辆返还给家属的。并且车辆在扣押期间,交警部门不得针对被扣押的车辆收取扣押费或者保管费,否则是违法的。



·坐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的条件是什么?
    在离婚率越来越高的现在,离婚的原因也是千奇百怪。有的说是性格不合,有的说是整容等等,婚内出轨的也有。如果夫妻双方一方因为犯罪而被判刑坐牢了的话,可不可以起诉离婚,如果是因......

·子女赡养父母有哪些应尽义务
    我们知道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而成年并且具有能力的子女,也是对年老的父母有赡养义务的。具体说来,子女对父母有哪些赡养义务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

·离婚诉讼法律常识
    1、没和家人商量,法院不能判离婚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离婚诉讼解决的是夫妻双方而非其父母、近亲属之间的纠纷......

·一、个人财产协议离婚需要证明吗?
    一、个人财产协议离婚需要证明吗?l、(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什么是离婚财产保全担保财产?
    什么是离婚财产保全担保财产?财产保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

·女方患病时男方提出离婚会得到补偿吗?
    女方患病时男方提出离婚会得到补偿吗?  一、离婚时,女方生病能得到补偿吗?  在离婚时,如果妇女患病生活困难,另一方应该从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