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申请撤销劳动仲裁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申请撤销劳动仲裁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申请撤销劳动仲裁程序: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是该撤销的情形的,应当裁定撤销。



  二、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



  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情形有: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违法的;



  4.裁决证据属于伪造的;



  5.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




·如何证明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
    如何证明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可以由劳动合同来证明,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由自己同事证言,录音录像来证明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劳......

·劳动合同解除赔偿上限是多少?
    在我们如今的社会上,当我们到某个公司上班时,我们就会跟公司签定相关的合同,有些公司在需要用人的时候把我们招用进公司,但是公司不需要那么多人的时候就直接把你辞退了,有的公司......

·工程质量有问题需要什么证据,如何预防工程质量问题 在工程投
    工程质量有问题需要什么证据,如何预防工程质量问题在工程投入市场使用后,当客户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一般会要求发包方进行索赔,发包方在索赔后,如果确认是承包方的责任,可以......

·给私人老板打工其实很容易出现问题
    给私人老板打工其实很容易出现问题,这个时候私人老板为了逃避对劳动者的义务,可能就不会与之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另外还有可能出现不发工资的情况。那现实中,要是私人老板不发工资......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争议案件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争议案件一、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规定都有什么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

·劳动双倍工资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劳动双倍工资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劳动双倍工资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会失去胜诉权,因为诉讼时效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