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一、女婿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女婿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女婿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二、司法解释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法院判决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注意以下几点:


(1)抚养费负担数额。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养费给付期限。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3)抚养费给付方法。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消费来认定,如果子女没有上学,一般所需要支付的抚养费就是生活费,相对少一点,但如果子女已经上学,则还应当对学习费用进行支付,则需要承担多一些。具体的情况应当由双方认定,并根据实际的消费水平进行提高或者适当降低。




·离婚时哪些财产不分割?
    离婚时哪些财产不分割?一、离婚时哪些财产不分割离婚时,以下几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1、婚前个人财产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
        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夫妻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可以通过两种途径:一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核准颁发离婚证;二是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准予离婚。......

·一方因犯罪所负的赔偿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侵权行为是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的人身或财产而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损害行为。犯罪行为是指危害社会,依法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

·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算无论父母是以什么样的形式离婚
    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算无论父母是以什么样的形式离婚,孩子都不可能在夫妻两个人离婚后继续共同抚养,只能其中一方直接抚养,另外一方间接抚养。什么是“间接抚养”呢,间接抚养就是给孩......

·再婚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否受影响
    再婚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否受影响再婚这也是每个公民具备的最基本的权利,并且我国婚姻法当中对于再婚当中相关事项的处理法则和头婚是一样的。夫妻双方只要在民政局正式办理了离婚证,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