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工伤认定去哪里申请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工伤认定去哪里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等资料。另外,还要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二、职工发生工伤能用医保报销吗
工伤事故一般不能用医保。医保和工伤是两个不同范畴,发生工伤事故,医药费应该先由企业垫付,然后再报销。工伤事故用了医保卡,所花费的所有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之外的费用可以由工伤保险报销。工伤事故的全部费用由单位支付,受伤员工可以在出院后到劳动局去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报告的等级来得到相应的工伤补偿。工伤认定程序如下:1、首先需要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获得赔偿的前提。2、填写一份工伤申请表,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和疾病证明书。(1)如果单位同意工伤就请法人在相关位置签字,盖单位公章。待社保工作人员调查后出工伤认定书。如认定为工伤,就可报销相关治疗费用。(2)另外一种是单位不同意认定工伤,则由被申请单位提供不是工伤证据,社保机构会根据被申请单位提供证据认定是否是工伤。(3)还有一种情况老板就是根本不认你是他的工人,就要先请你收集有雇佣关系的相关材料,再提起劳动仲裁,根据仲裁结果再到社保相关机构做工伤认定。4、认定工伤后应当评残疾等级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这是计算赔偿数额的依据。5、如果加工厂仍不赔偿,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请求,由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裁决双方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进入两审终审的诉讼程序。6、计算赔偿数额时都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按照伤者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和全省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数额。在分析了上文之后,您应该清楚工伤认定去哪里申请了吧。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在申请认定的时候一般是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但同时也要注意申请认定时效的限制,不同主体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候,此时规定的时效是不一样的。



·上海加班工资基数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员工在每个月对于自己的实际所得肯定也会详细的计算一下的,因为这种事情不能全然放心的就交给公司统计工资所得的有关部门来计算就好了,尤其现在的工资都是固定工资加绩效工资的,如......

·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如何约定?
    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如何约定?我们知道很多工程的建设是比较复杂的,例如像高楼大厦、跨海大桥、深海隧道这些巨大的工程如果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造成的经济损失是任......

·不小心把劳动合同书掉了怎么办?
    不小心把劳动合同书掉了怎么办?劳动合同丢失是可以补签的。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

·建筑工地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建筑工地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在建筑工地工作的建筑工人因为职业的特殊性更容易受伤和发生事故。但无需担心,国家要求建筑单位公司必须缴纳工伤保险基金,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根据工......

·劳动仲裁的请求金额
    一、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1、因克扣、拖欠工资引起的纠纷。对于企业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时,不仅有权......

·醉酒驾驶死亡认定工伤吗?
    醉酒驾驶死亡不属于工伤的认定范围,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