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狱警打人国家赔偿是否可以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狱警这就是专门针对那些正在服刑当中的人员进行改造的,一般主要就是从事监狱管理的,在监狱当中的一些基本生活和规章制度都要听从狱警的安排的。不过狱警在此期间也要充分尊重罪犯的基本人权,不能因为当事人是属于罪犯所以狱警就可以无故殴打的,而且,狱警打人国家赔偿也是完全可以的。


一、狱警打人国家赔偿是否可以?


能否申请国家赔偿,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警察打人分四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警察是在履行职务的行为,进行打人可以进行行政诉讼要求国家赔偿。


第二种情况:警察如果不是履行职务行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民事赔偿。


第三种情况:警察伤情达到轻伤的标准,可以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


第四种情况:警察伤情达到重伤标准,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可以要求同级检察院督促公安机关立案。


二、警察打人会构成犯罪吗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它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刑讯逼供罪活动。我国法律严格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即使是被怀疑或者被指控犯有罪行而受审的人,也不允许非法侵犯其人身权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首先,刑讯的对象是侦查过程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起诉、审判过程中的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入、被告人的行为实际上是否构成犯罪,对本罪的成立没有影响。其次,刑讯方法必须是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所谓肉刑,是指对被害人的肉体施行暴力,如吊打、捆绑、殴打以及其他折磨人的肉体的方法。所谓变相肉刑,是指对被害人使用非暴力的摧残和折磨,如冻、饿、烤、晒等。无论是使用肉刑还是变相肉刑,均可成立本罪。再次,必须有逼供行为,即逼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行为人所期待的口供。诱供、指供是错误的审讯方法,但不是刑讯逼供。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刑讯逼供是行为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利用职权进行的一种犯罪活动,构成这种主体要件的只能是有权办理刑事案件的司法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至于行为人是否得到供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是否符合事实,均不影响本罪成立。


由此可见,预警如果当时是在执行某种职务行为的时候对罪犯实施了殴打,并且已经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的话是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申请国家赔偿的。所以您在有些影视剧桥段当中见到的狱警打人的这种情节,在现实生活中发生的概率是很小的,除非是有些罪犯在监狱中不服从管教,那狱警也是在合法的程序之内执法的,而不会随意殴打罪犯。




·起诉离婚在哪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相信您对起诉离婚都不会感到陌生,现实中有许多夫妻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考虑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那此时,夫妻中一方起诉离婚在哪起诉离婚呢?如果你不是很清楚的话......

·如何终止事实婚姻?
    所谓的事实婚姻就是没有取得结婚证的而又形同夫妻一样的同居,现在社会中存在很多这样的情况。事实婚姻很多时候都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如何终止事实婚姻?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

·争夺抚养权时的证据怎么收集
    争夺抚养权时的证据怎么收集一、争夺抚养权时的证据怎么收集现实中,分开的父母往往会就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争论不休、僵持不下。此时,双方都想要子女抚养权的话,则就只能由法院作出判......

·无主物归国家所有例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无主物归国家所有例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国地域辽阔,地下埋葬着大量物品,对于一些有价值的无主物,人们发现后应该及时报告给政府,并上交国家。日常生活中,人们挖到无主物被国家......

·协议约定给付抚养费至学业完毕,已满18岁的能依协议要求对方支付吗?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父母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原告......

·表兄弟姐妹之间是否可以结婚登记
    现在我们说的表兄弟姐妹之间,其实主要是指那种关系比较近的,当然也不排除本身血缘比较远,但双方平时走的比较近的那种表兄弟姐妹。实践中,如果表兄弟姐妹之间产生了感情的,这种情......